关于1月26日K297次
乘务员未及时收取安全警示带问题的通报
一、事情概况
2024年1月26日广州东线车队二组列车长黄飞鹏,值乘K297次,广州站始发立岗时,6号车厢列车员(学生工)叶子未执行警示带挂放标准,靠开门侧的警示带未粘贴在车门内侧板壁,列车长巡视过程中未发现和纠正,广州站乘降作业完毕后,列车长黄飞鹏也未逐一确认各车厢安全踏板、警示带是否收取。广州站开车后,车班才发现6号车厢警示带未及时收取,列车到达东莞东站时,开门发现警示带已经丢失,存在严重行车安全隐患。
二、原因分析
1.安全责任意识淡薄。2019年春运期间国铁郑州局担当的Z190次列车安全警示带未收取,在广州北站被扣停,构成D10一般责任事故;2020年3月8日原广厦车队十四组担当Z8006次,深圳站始发7号车安全警示带未收取,直到东莞东站停站才收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段下发安全通报,车队、班组丝毫没有深刻吸取教训,思想上麻痹大意,没有意识到安全警示带未收取的严重事故隐患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乘务员作业标准不落实。列车员挂放警示带未执行标准。按照段作业指导书关于警示带的挂放标准要求,警示带两头分别吸附在两节车厢车门扶手内侧顶部,为杜绝列车员忘收警示带,立岗车门侧的警示带应粘贴在车门板壁内,如乘务员未收取警示带,关门时就可以及时发现,列车长在盯
控乘务员作业过程中,并未发现6号车厢列车员是否执行这个挂放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车站开车铃响收取警示带(高站台),面向列车,足踏安全线,铃止登车,收取安全踏板”,列车员在车站开车铃响后并未落实收取警示带的作业标准。列车长黄飞鹏在联控完各车厢乘务员收取警示带、安全踏板上车后,未逐一确认各车厢收取情况,安全盯控流于形式。
3.分工包保职责不落实。广州东线车队下发的《广州东线车队2024年春运风险研判及学生工安全管理措施》值乘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中明确要求:列车长要以班组为单位,成立春运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包保的原则,将全列车厢划分区域,指定包保人员,包保人员对学生工的作业标准落实(摆放、收取安全踏板、警示带;门岗安全宣传引导;车门关、锁;行李架整理)、安全作业(防止夹伤、烫伤、摔伤等;上下车安全)全过程负责。但列车长并未按此要求进行分工,车班分工不清,责任不明,致使学生工在作业过程无人监控,最终导致忘收警示带事件发生。
4.车队管理存在不足。一是车队对春运临工的培训、教育不到位,对春运学生工作业标准、安全管理相关业务的落实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盯控。二是针对2024年春运用工形式的变化,车队虽然制定了《春运风险研判及学生工安全管理措施》,但并未督促班组将风险研判进行深入的学习,对班组骨干的分工包保情况也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包保职责履行不力,没有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三、考核处理
1.列车长黄飞鹏安全盯控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警示带未收取的严重安全隐患,按照YPIP0301B(管理人员对上级布置的重要安全工作敷衍了事,未按规定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的规定,追究列车长黄飞鹏安全管理严重失职行为责任,撤销列车长职务,降职为列车值班员。
2.副列车长幸时威未认真履行监管和互控职责,比照集团发牌条款AKNK0703C考核副车长幸时威。
3.分管安全、职教副队长王钒职责履行不力,职教培训、安全监督不到位。按照EPIP0302C(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电报、通报、措施、办法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或未认真落实的)的规定,追究王钒安全管理一般失职行为责任。
4.分管乘务副队长余海堂职责履行不力,未对班组骨干分工包保、乘务员作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盯控。按照EPIP0302C(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电报、通报、措施、办法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或未认真落实的)的规定,追究余海堂安全管理一般失职行为责任。
5.车队队长张桂、支部书记唐君军负有管理责任,按照EPIP0302C(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电报、通报、措施、办法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或未认真落实的)的规定,,追究张桂、唐君军安全管理一般失职行为责任。
6.车厢分工包保人员为列车长黄飞鹏,已追究列车长黄飞鹏安全管理严重失职行为责任,不再重复考核。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立即组织记名式学习,将通报内容传达至每一名干部员工,将此次事件作为一个典型的反面案例,对全体员工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乘务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员工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2.列车长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值乘中对各岗位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现场作业安全。同时要强化安全敏感性,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值乘中遇突发情况要迅速反应,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安全信息。
3.各普速线车队要对安全警示带的使用管理进行重申和强调,尤其要加强支援
乘务员未及时收取安全警示带问题的通报
一、事情概况
2024年1月26日广州东线车队二组列车长黄飞鹏,值乘K297次,广州站始发立岗时,6号车厢列车员(学生工)叶子未执行警示带挂放标准,靠开门侧的警示带未粘贴在车门内侧板壁,列车长巡视过程中未发现和纠正,广州站乘降作业完毕后,列车长黄飞鹏也未逐一确认各车厢安全踏板、警示带是否收取。广州站开车后,车班才发现6号车厢警示带未及时收取,列车到达东莞东站时,开门发现警示带已经丢失,存在严重行车安全隐患。
二、原因分析
1.安全责任意识淡薄。2019年春运期间国铁郑州局担当的Z190次列车安全警示带未收取,在广州北站被扣停,构成D10一般责任事故;2020年3月8日原广厦车队十四组担当Z8006次,深圳站始发7号车安全警示带未收取,直到东莞东站停站才收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段下发安全通报,车队、班组丝毫没有深刻吸取教训,思想上麻痹大意,没有意识到安全警示带未收取的严重事故隐患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乘务员作业标准不落实。列车员挂放警示带未执行标准。按照段作业指导书关于警示带的挂放标准要求,警示带两头分别吸附在两节车厢车门扶手内侧顶部,为杜绝列车员忘收警示带,立岗车门侧的警示带应粘贴在车门板壁内,如乘务员未收取警示带,关门时就可以及时发现,列车长在盯
控乘务员作业过程中,并未发现6号车厢列车员是否执行这个挂放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车站开车铃响收取警示带(高站台),面向列车,足踏安全线,铃止登车,收取安全踏板”,列车员在车站开车铃响后并未落实收取警示带的作业标准。列车长黄飞鹏在联控完各车厢乘务员收取警示带、安全踏板上车后,未逐一确认各车厢收取情况,安全盯控流于形式。
3.分工包保职责不落实。广州东线车队下发的《广州东线车队2024年春运风险研判及学生工安全管理措施》值乘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中明确要求:列车长要以班组为单位,成立春运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包保的原则,将全列车厢划分区域,指定包保人员,包保人员对学生工的作业标准落实(摆放、收取安全踏板、警示带;门岗安全宣传引导;车门关、锁;行李架整理)、安全作业(防止夹伤、烫伤、摔伤等;上下车安全)全过程负责。但列车长并未按此要求进行分工,车班分工不清,责任不明,致使学生工在作业过程无人监控,最终导致忘收警示带事件发生。
4.车队管理存在不足。一是车队对春运临工的培训、教育不到位,对春运学生工作业标准、安全管理相关业务的落实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盯控。二是针对2024年春运用工形式的变化,车队虽然制定了《春运风险研判及学生工安全管理措施》,但并未督促班组将风险研判进行深入的学习,对班组骨干的分工包保情况也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包保职责履行不力,没有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三、考核处理
1.列车长黄飞鹏安全盯控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警示带未收取的严重安全隐患,按照YPIP0301B(管理人员对上级布置的重要安全工作敷衍了事,未按规定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的规定,追究列车长黄飞鹏安全管理严重失职行为责任,撤销列车长职务,降职为列车值班员。
2.副列车长幸时威未认真履行监管和互控职责,比照集团发牌条款AKNK0703C考核副车长幸时威。
3.分管安全、职教副队长王钒职责履行不力,职教培训、安全监督不到位。按照EPIP0302C(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电报、通报、措施、办法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或未认真落实的)的规定,追究王钒安全管理一般失职行为责任。
4.分管乘务副队长余海堂职责履行不力,未对班组骨干分工包保、乘务员作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盯控。按照EPIP0302C(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电报、通报、措施、办法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或未认真落实的)的规定,追究余海堂安全管理一般失职行为责任。
5.车队队长张桂、支部书记唐君军负有管理责任,按照EPIP0302C(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电报、通报、措施、办法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或未认真落实的)的规定,,追究张桂、唐君军安全管理一般失职行为责任。
6.车厢分工包保人员为列车长黄飞鹏,已追究列车长黄飞鹏安全管理严重失职行为责任,不再重复考核。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立即组织记名式学习,将通报内容传达至每一名干部员工,将此次事件作为一个典型的反面案例,对全体员工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乘务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员工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2.列车长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值乘中对各岗位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现场作业安全。同时要强化安全敏感性,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值乘中遇突发情况要迅速反应,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安全信息。
3.各普速线车队要对安全警示带的使用管理进行重申和强调,尤其要加强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