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去,进入主题,5月14日我在淘宝上购买了一部港行三星note8带票128g一共5288,在选择卖家的时候,特意除去了一些做代购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卖家,因为note8的屏幕问题我比较在意,sa屏偏色是正常的,但是对于屏幕发色不均匀的手机真是不能忍

到货之后,例行开机检查,结果。。。就翻车了,屏幕发红也就算了,它红得还特别,只要稍稍像前倾,右上角就发红,其他地方绿

这红红绿绿的感觉让我想起这人

于是我就申请退货了,但是卖家以我把膜撕掉为由拒绝,啊?不是说好的无理由退货还要做彼此天使的呢?卖家说我这么做影响他二次销售了,那你怎么不在你商品页面写明?我以前也有在7天内退过数码产品,难道别的卖家退回去就销毁了?如果“影响二次销售”的条件都是卖家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那估计不能叫“7天无理由退换货”应该叫“7天找理由不给你退换货”吧。

然后我就申请淘宝介入了,淘宝客服打电话给我说支持我退货,说会要求卖家给出退货地址,还特意提醒我防止卖家拒收要在寄快递的时候视频留证。于是我就按照淘宝流程退货还在顺丰取件的时候拍了视频,然后就在今天,喜闻乐见地被卖家拒收了呢,我怎么一点都不意外。。。。

对于这个卖家的行为,我做一些不负责任的推断,如果他在商品信息写明一旦售出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而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势必会流失相当一部分买家,而他表明自己默认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并在商品信息故意写明“不喜欢可以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一来不会因为不能7天无理由退换货而损失销量,二来也可以规避被退货的风险。我想说,你什么都要,都给你好啦,要不要我现在手机退给你,钱也不要你退呀
后续待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