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企业通过广东省 “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企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受理后,审批部门在 8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审查标准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
决定:审批部门在 2 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
制证:准予行政许可的,在 1 个工作日内制作初审意见通知书或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函。
送达:企业可通过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当显示为 “可到窗口取件” 后,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企业需满足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5 年以上;近 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 30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 5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 等一系列条件。具体可参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材料准备:需准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且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例如,近三年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材料要按项目组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需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
时间把控:注意资质证书有效期,如需延续,应提前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要按照审批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避免逾期。
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需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这是申请一级资质的必要条件之一。
人员要求: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 4 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企业通过广东省 “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企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受理后,审批部门在 8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审查标准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
决定:审批部门在 2 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
制证:准予行政许可的,在 1 个工作日内制作初审意见通知书或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函。
送达:企业可通过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当显示为 “可到窗口取件” 后,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企业需满足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5 年以上;近 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 30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 5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 等一系列条件。具体可参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材料准备:需准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且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例如,近三年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材料要按项目组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需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
时间把控:注意资质证书有效期,如需延续,应提前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要按照审批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避免逾期。
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需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这是申请一级资质的必要条件之一。
人员要求: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 4 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