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一直都是单位直发给工人,这10来年开始弄这个绩效考核。
从大家的分配到考核,我承认每个工区多多少少有些不干活的,和不来的。
大部分是有关系不来的,关系好的,这种少拿钱挺正常的。
还有就是真的身体或者家庭,我觉得适当扣一些,因为这毕竟是大单位,不可能像私企一样人人都是精英。
好了现在工长就可以为所欲为了。那这考核来收拾人。
这种考核属不属于劳动法里面的。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从大家的分配到考核,我承认每个工区多多少少有些不干活的,和不来的。
大部分是有关系不来的,关系好的,这种少拿钱挺正常的。
还有就是真的身体或者家庭,我觉得适当扣一些,因为这毕竟是大单位,不可能像私企一样人人都是精英。
好了现在工长就可以为所欲为了。那这考核来收拾人。
这种考核属不属于劳动法里面的。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