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决
尝试与卖家协商,指出其私自抵押房屋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其解决抵押问题,让你能继续居住,并按合同完成过户。若卖家因抵押问题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退还已付购房款、赔偿经济损失等。
提出执行异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若要排除法院强制执行,需符合以下情形:
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你2015年1月就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满足该条件。
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若你自买房后就居住在此,便符合此条。
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需提供付款凭证证明付款情况。
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若因卖家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过户,你无过错,就满足该情形。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法院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起诉卖家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卖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可要求卖家退还购房款、赔偿经济损失,如因另寻住处产生的费用等。
关注法院程序
密切关注法院执行程序,若法院要求协助执行,按规定配合;若对法院执行行为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等。同时,要留意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情况,保障自身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