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峰收储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厚峰收储地块三位于仓山区福厦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南江滨东大道以西,地块东至南江滨东大道,南至福厦高速路和南江滨东大道交叉口,西至福厦高速公路连接线,北至现状空地,占地面积约236132m2。地块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及其配套。
本次调查采样地块内布设25个土壤采样点位,2个底泥采样点位,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2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共采集104个土壤样品,2个底泥样品,11个土壤现场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3个地表水样品,1个地表水现场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及底泥检测项目共计51项,包括土壤基本项目45项(GB36600)、pH、石油烃(C10~C40)、锌、铬、总氟化物、甲醛,未检出指标39项(小于本次检测检出限),可检出指标12项,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2527-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评价标准要求。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41项,包括地下水常规指标35项及石油烃(C10-C40)、甲醛、二甲苯、镍、苯并[a]芘、苯乙烯;未检出指标13项,可检出指标28项(肉眼可见物、浊度、色度、嗅和味、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锰、铁、钠、汞、砷、镉、铜、铅、镍、锌、硒、铝、石油烃(C10~C40)、甲苯),上述指标除肉眼可见物、浊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外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肉眼可见物、浊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达到V类水标准。经查阅资料肉眼可见物、浊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无毒理数据,因此本次调查上述指标可不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本次调查地表水检测项目共计41项,包括地下水常规指标35项及石油烃(C10-C40)、甲醛、二甲苯、镍、苯并[a]芘、苯乙烯,未检出指标16项,可检出指标25项(肉眼可见物、浊度、色度、嗅和味、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锰、铁、钠、汞、砷、铜、铅、镍、锌、硒、铝、石油烃(C10~C40)),上述指标pH、氨氮、汞、砷、铜、铅、锌、硒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高锰酸盐指数及氟化物检出值超Ⅳ类水标准要求。经查阅资料高锰酸盐指数及氟化物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无毒理数据。其余指标检出值与地块内地下水检出值相比无显著异常,因此本次调查地表水检测结果不影响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厚峰收储地块三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作为商业、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的规划用地要求,该地块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厚峰收储地块三位于仓山区福厦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南江滨东大道以西,地块东至南江滨东大道,南至福厦高速路和南江滨东大道交叉口,西至福厦高速公路连接线,北至现状空地,占地面积约236132m2。地块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及其配套。
本次调查采样地块内布设25个土壤采样点位,2个底泥采样点位,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2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共采集104个土壤样品,2个底泥样品,11个土壤现场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3个地表水样品,1个地表水现场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及底泥检测项目共计51项,包括土壤基本项目45项(GB36600)、pH、石油烃(C10~C40)、锌、铬、总氟化物、甲醛,未检出指标39项(小于本次检测检出限),可检出指标12项,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2527-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评价标准要求。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41项,包括地下水常规指标35项及石油烃(C10-C40)、甲醛、二甲苯、镍、苯并[a]芘、苯乙烯;未检出指标13项,可检出指标28项(肉眼可见物、浊度、色度、嗅和味、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锰、铁、钠、汞、砷、镉、铜、铅、镍、锌、硒、铝、石油烃(C10~C40)、甲苯),上述指标除肉眼可见物、浊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外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肉眼可见物、浊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达到V类水标准。经查阅资料肉眼可见物、浊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无毒理数据,因此本次调查上述指标可不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本次调查地表水检测项目共计41项,包括地下水常规指标35项及石油烃(C10-C40)、甲醛、二甲苯、镍、苯并[a]芘、苯乙烯,未检出指标16项,可检出指标25项(肉眼可见物、浊度、色度、嗅和味、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锰、铁、钠、汞、砷、铜、铅、镍、锌、硒、铝、石油烃(C10~C40)),上述指标pH、氨氮、汞、砷、铜、铅、锌、硒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高锰酸盐指数及氟化物检出值超Ⅳ类水标准要求。经查阅资料高锰酸盐指数及氟化物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无毒理数据。其余指标检出值与地块内地下水检出值相比无显著异常,因此本次调查地表水检测结果不影响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厚峰收储地块三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作为商业、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的规划用地要求,该地块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