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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12-05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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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谁?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2-05 10:12回复
    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从产权角度来说,小区公共道路和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比如,物业在经营这些项目时,可能会产生一些管理成本,如车位划线和维护的费用、广告位的管理成本等,这些成本在合理范围内可以扣除,剩下的收入应该给业主。这部分收入可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12-0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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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4 04: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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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收费和公共电梯内的广告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均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有权监督这些收入的使用,并要求物业公司进行合理分配。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4-12-06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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