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特玛的旅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外出的冒险者,傍午傍晚回了城,每每花四枚白金币,买一碗酒,——这是两年多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枚白金币,——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枚白金币,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枚白金币,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中小翅膀冒险者,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大翅膀以上的冒险者,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狼城旅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大翅膀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中小翅膀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掺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