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诸城谊臻服饰有限公司响应诸城市人民政府号召退城进园,政府未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赔偿,非法拆除厂房,诸城市人民政府授意山东鑫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人于2007年4月5日对我公司地上附着物进行强拆,给我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价值2亿多元人民币。我公司多次反映,诸城市人民政府、诸城市财政局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2007年3月9日,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诸城市人民政府非法为山东鑫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当时我公司还是正常生产状态(地上附着物政府赔偿价格未达成共识)。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潍民-初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说明,附着物等仍归诸城谊臻服饰有限公司,我公司名下的房产“城区私字号第26549号,城区私字号第26550号”合法有效,任何人无权私自侵害;。
诸城市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对我单位的强拆不管不顾、不闻不问。至今对我家厂房强拆赔偿问题没有解决。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潍民-初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说明,附着物等仍归诸城谊臻服饰有限公司,我公司名下的房产“城区私字号第26549号,城区私字号第26550号”合法有效,任何人无权私自侵害;。
诸城市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对我单位的强拆不管不顾、不闻不问。至今对我家厂房强拆赔偿问题没有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