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大桥、孙耿两个街道共4个村居。拟征收土地主要用于各区域的安置房建设。
孙耿街道办事处
地块1范围:G104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迎宾大街以南,回孙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孙耿街道办事处。
李家屯村
地块1范围:G104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迎宾大街以南,回孙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孙耿街道李家屯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孙耿街道七村整合安置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拆迁安置用地。
西车村
地块1范围:S101以西,国有储备用地周边,规划横一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安置西区三期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路店村
地块1范围:路店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以北,褚李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路店村。
魏梁村
地块1范围:大寺河路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以北,规划1号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魏梁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安置五区一期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大桥街道征地补偿安置费政策如下: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济南市区第Ⅳ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孙耿街道征地补偿安置费政策如下: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济南市济阳区第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孙耿街道办事处
地块1范围:G104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迎宾大街以南,回孙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孙耿街道办事处。
李家屯村
地块1范围:G104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迎宾大街以南,回孙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孙耿街道李家屯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孙耿街道七村整合安置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拆迁安置用地。
西车村
地块1范围:S101以西,国有储备用地周边,规划横一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安置西区三期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路店村
地块1范围:路店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以北,褚李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路店村。
魏梁村
地块1范围:大寺河路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以北,规划1号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魏梁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安置五区一期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大桥街道征地补偿安置费政策如下: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济南市区第Ⅳ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孙耿街道征地补偿安置费政策如下: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济南市济阳区第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