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制药废水回收处理,出台了多项政策加以限制。例如,除“十四五”规划的相关指示外,早在2008年8月,我国就开始实施医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包括六类。在该标准的实施下,制药企业的废水排放标准日益提高。此外,《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出,制药行业的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必须纳入约束性指标。医药行业“十二五”规划纲要也对节能减排提出了新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医药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增加值用水量比“十一五”末下降10%以上,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降低。随着一系列政策的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国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减排目标,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