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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在实际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合同中约定了缺限责任期2年,请问还需要同时约定保修期吗?如果约定了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时间就重合了?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版)15.3节“质量保证金”章节中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施工方提交了履约担保的,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又什么时候让他交质量保证金?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在实际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合同中约定了缺限责任期2年,请问还需要同时约定保修期吗?如果约定了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时间就重合了?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版)15.3节“质量保证金”章节中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施工方提交了履约担保的,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又什么时候让他交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