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铁资讯 通讯员李亮亮)国有资产受到损失,派出一名“侯马北供电段施工负责人”来处理并签订赔偿协议,在得知对方触犯“法律”后,侯马北供电段又称“不是我们单位的人”“我们回去商量一下”等理由推脱此事,单位行为涉嫌包庇。
为查明真相,1月21日上午,笔者来到受害人薛小国(化名)家进行走访。受害者的家属对笔者说道:“2021年9月25日,受害人薛小国将车辆借给同事,由于暴雨原因,在侯马市北站街机务段把路边的电线杆撞坏”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立即赶往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及电力抢修,并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商谈赔付。
随后一名自称是侯马北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吴根上,代表侯马北供电段对本次事故进行赔偿协商。薛小国家属表示:“当时吴根上态度很强硬,索要6万多元赔偿”薛小国在咨询过专业人士后表示这个价格过高,在协商一下,要求先将车辆送到修理厂。此时吴根上恼羞成怒,立刻安排两辆车(一台奥迪牌轿车、一台面包车)将事故车辆“堵死”并称不给钱别想开车。
2021年10月14日,经过20天多次协商无果后,侯马北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吴根上将事故车辆私自拖走并扣押在侯马市浍滨街一处院子里,非法扣押时间长达四个多月之久。期间,受害人薛小国多次表示可以走公办理,侯马北站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吴根上不但不听并扬言不赔偿不允许将车辆开走。
受害人家属表示,薛小国人比较老实,对朋友很仗义,没什么“心眼”,和妻子共育有两个孩子,车是由父母购买,在出事后,薛小国一直瞒着父母和妻子,在车辆被非法扣押的时间里,薛小国为了不让孩子“挨冻”花费几千元买了一辆二手汽车用来接送孩子,直到接近年底在家人的质问下,薛小国讲述了实情,母亲得知后血压直线高升,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妻子则要求“离婚”,父亲狠狠的“扇”了薛小国一巴掌:“我们一辈子省吃俭用,20多万给你买辆车,你借给别人出了事故,别人也跑了,车也没了”老父亲声泪俱下。
薛小国沮丧的冲出家门,在外流浪一晚后,第二天决定再去找侯马北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吴根上赔偿协商,随后以25000元达成赔偿协议。车辆被送往修理厂后,修理费用高达40000多元,在历经四个月之久,薛小国经历车辆被扣押,朋友失联,妻子闹离婚,父母气病,四处求人,赔偿和维修的高额负债,一向老实巴交的薛小国经济和精神层面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薛小国回家后,把事情已经处理完了的并将过程告诉了家人,家人从愤怒中清醒过来,表示私自扣押车辆是非法行为,随后家人联系媒体给予帮助,薛小国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部门咨询,在公安部门和媒体的协助下,侯马北供电段工作人员出面协调此事,工作人员表示吴根上不是我们单位的人,你们没和单位联系过,你们签订的赔偿协议都是个人行为,公安民警表示,如果吴根上不是你们单位的职工,就跟薛小国没有经济纠纷,在没有纠纷的情况下,私自扣押他人车辆,已经涉嫌触犯“刑法”听到这里侯马北供电段工作人员以及“施工负责人”吴根上表示回去商量商量。融铁资讯在相关网站查询到侯马北供电段全称“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北供电段”负责人为吕玉恒,也就是“供电段段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时,没有一位“职工”在现场处置,让一个“不是我们单位的人”全权代表供电段来处理此事,其态度强硬,行为恶劣,敢于签订赔偿供电段财产的协议,是个人的“素质过高”还是拿到了授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供电段管理松散、领导不在状态”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不然国有资产在受到损失时,没有一位“职工”出面协调,而是让一个“不是我们单位的人”来处理,这种“不差钱”的单位的做法,真是让人开眼。
有网友评论:“铁路人喜欢把活承包给其他人,连处理事故、签订协议这种事也得外包”
本资讯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并第一时间追踪报道。。。。。
为查明真相,1月21日上午,笔者来到受害人薛小国(化名)家进行走访。受害者的家属对笔者说道:“2021年9月25日,受害人薛小国将车辆借给同事,由于暴雨原因,在侯马市北站街机务段把路边的电线杆撞坏”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立即赶往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及电力抢修,并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商谈赔付。
随后一名自称是侯马北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吴根上,代表侯马北供电段对本次事故进行赔偿协商。薛小国家属表示:“当时吴根上态度很强硬,索要6万多元赔偿”薛小国在咨询过专业人士后表示这个价格过高,在协商一下,要求先将车辆送到修理厂。此时吴根上恼羞成怒,立刻安排两辆车(一台奥迪牌轿车、一台面包车)将事故车辆“堵死”并称不给钱别想开车。
2021年10月14日,经过20天多次协商无果后,侯马北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吴根上将事故车辆私自拖走并扣押在侯马市浍滨街一处院子里,非法扣押时间长达四个多月之久。期间,受害人薛小国多次表示可以走公办理,侯马北站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吴根上不但不听并扬言不赔偿不允许将车辆开走。
受害人家属表示,薛小国人比较老实,对朋友很仗义,没什么“心眼”,和妻子共育有两个孩子,车是由父母购买,在出事后,薛小国一直瞒着父母和妻子,在车辆被非法扣押的时间里,薛小国为了不让孩子“挨冻”花费几千元买了一辆二手汽车用来接送孩子,直到接近年底在家人的质问下,薛小国讲述了实情,母亲得知后血压直线高升,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妻子则要求“离婚”,父亲狠狠的“扇”了薛小国一巴掌:“我们一辈子省吃俭用,20多万给你买辆车,你借给别人出了事故,别人也跑了,车也没了”老父亲声泪俱下。
薛小国沮丧的冲出家门,在外流浪一晚后,第二天决定再去找侯马北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吴根上赔偿协商,随后以25000元达成赔偿协议。车辆被送往修理厂后,修理费用高达40000多元,在历经四个月之久,薛小国经历车辆被扣押,朋友失联,妻子闹离婚,父母气病,四处求人,赔偿和维修的高额负债,一向老实巴交的薛小国经济和精神层面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薛小国回家后,把事情已经处理完了的并将过程告诉了家人,家人从愤怒中清醒过来,表示私自扣押车辆是非法行为,随后家人联系媒体给予帮助,薛小国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部门咨询,在公安部门和媒体的协助下,侯马北供电段工作人员出面协调此事,工作人员表示吴根上不是我们单位的人,你们没和单位联系过,你们签订的赔偿协议都是个人行为,公安民警表示,如果吴根上不是你们单位的职工,就跟薛小国没有经济纠纷,在没有纠纷的情况下,私自扣押他人车辆,已经涉嫌触犯“刑法”听到这里侯马北供电段工作人员以及“施工负责人”吴根上表示回去商量商量。融铁资讯在相关网站查询到侯马北供电段全称“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北供电段”负责人为吕玉恒,也就是“供电段段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时,没有一位“职工”在现场处置,让一个“不是我们单位的人”全权代表供电段来处理此事,其态度强硬,行为恶劣,敢于签订赔偿供电段财产的协议,是个人的“素质过高”还是拿到了授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供电段管理松散、领导不在状态”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不然国有资产在受到损失时,没有一位“职工”出面协调,而是让一个“不是我们单位的人”来处理,这种“不差钱”的单位的做法,真是让人开眼。
有网友评论:“铁路人喜欢把活承包给其他人,连处理事故、签订协议这种事也得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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