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心理学家 Albert Ellis 提出了著名的情绪ABC理论:引起我们消极或积极的情绪及行为反应的,是我们对某件事的认知评价,而非事件本身。
比如朋友没有回复消息,一些人会认为是朋友有事在忙,并从容等待。
而具备受害者心态的人,却可能因此陷入消极情绪中,认为自己被故意冷落,或不受重视,并可能赌气地忽视朋友之后回复的消息。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认知差别呢?
Gabay 的研究发现,人际受害倾向会让人们产生三种主要的认知偏见:解释偏见、归因偏见和记忆偏见。
上述事例就是解释偏见的体现。在一些模棱两可的情境下,人际受害倾向较高的人,对遭受伤害的预期也较高。
归因偏见则指出,当他们受到伤害时,倾向于认为他人是故意的。他们会更强烈地体会到被伤害的感觉,这种感觉持续的时间也会更长。
记忆偏见则意味着他们更容易回忆起负面情绪,而忽视了被帮助、被关怀的经历。
这三种偏见都会让高人际受害倾向者不愿意原谅他人,且更有可能心怀怨恨,寻求报复。
在其中一项实验里,参与者和计算机共同参与一种分钱的游戏。参与者被引导相信对手也是人类,而当钱被分得很不均匀时,他们有机会通过减少对手的钱而不增加自己的钱来进行报复。
实验结果最终显示,人际受害倾向较高的人,哪怕他们知道自己无法通过此举来获利,但仍会选择更多地减少对手的钱。且参与者的负面情绪越强烈,他们越有可能进行报复性行为。
报复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心理,就是认为自己是受迫害的一方,且自己有权为了惩罚他人做出不道德的行为。
通过报复行为,受害者摇身变成了施害者。
我经常在新闻中看到表白暴力的事件,诸如男子因表白被拒,将暗恋女孩非法拘禁17个小时,又或者对被表白者拳打脚踢以泄愤等。最近的一个例子,是男生当众表白被拒,直接将花砸向女方。
除开事件中的性别因素,可以猜测,上面这些表白的人可能具有较高的人际受害倾向。
他们被偏见影响,无法客观地看待感情中的双向选择,将对方任何形式的拒绝都视作对自己的施害,比如害自己自尊心受损,害自己在众人面前下不来台等,进而涌现出报复的心理。
不仅无法妥善处理好亲密关系,他们还可能扭曲任何一种社会关系与人际关系尺度,生活充满内忧外患。
但除了感到愤怒与委屈,他们往往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