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学院工作要求
1.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把关、审核,避免转专业后破坏原有班级建制。
2.各学院在审批转出申请时,应遵照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年级在读学生人数5%、转入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年级在读学生人数15%的基本原则。
3.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本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考核报告》(含申请转专业基本情况,转专业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内容等)报教务处审核,并做好考核有关准备工作。
4.转专业考核报告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核准后,由相关学院按计划组织考核。
5.各学院于2021年1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和初审意见《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xxxx学院)》(附件1)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55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