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0年6月15日通过中介在中央风景看好一间房(我和我老婆同住),我们在租之前提前说好要养一只宠物(柯基),中介便联系了房东,我们约在富邦星巴克签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我们再次讲明我们是会养一只柯基,房东也同意我们养宠物,但是要注意公共卫生。我们也同意,随即便签了租赁合同,并增加了补充条款。(注意:我们合同期限为1年,也就是到2021年6月16日。)
房租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本以为可以安安心心入住,但在第5个月的时候有个自称是户主的人来敲门,还拿了房产证,说是要把这间房卖了,这时我明白了原来跟我签合同的是二房东,户主还说明跟二房东的合同到2020年12月20日到期,可能以后带人看房要打搅我们,当时我并没有在意也同意了,但要提前通知我们看房。
后面陆陆续续来看了几波人,突然有一天户主说房子已经卖掉了,我们可能要搬走。当时我就急了,我们租赁合同是到明年6月份,怎么提前要搬走,我立马打电话联系了二房东(注意:二房东到我们第二次交房租快到期都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还是我主动联系的她),本想着大家好好商量把这事和平解决,没想到二房东态度极差,死咬着我们养宠物为由让我们在这月房租到期前(2020年12月15日)搬走。跟当时我们签合同时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真就翻脸不认人了。合同是并未写不能养宠物,我们也并没有违约,而是她违约在先,明知道和户主合同到期还跟我签订合同,本就存在主观上的欺诈行为。
二房东还威胁我们要把门锁换掉,我提出要我们搬也可以,押金和违约金一并给我们,但二房东避而不谈违约之事。我知道这事是我跟二房东的事情,但我们跟户主已经商量好继续住,在新户主手续办好之前,户主也同意我们继续住,我们也一样会付房租给户主。
其实事情原本比我写的要复杂的多,我只是把事情经过简要表达一下,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经历的朋友分享交流一下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房租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本以为可以安安心心入住,但在第5个月的时候有个自称是户主的人来敲门,还拿了房产证,说是要把这间房卖了,这时我明白了原来跟我签合同的是二房东,户主还说明跟二房东的合同到2020年12月20日到期,可能以后带人看房要打搅我们,当时我并没有在意也同意了,但要提前通知我们看房。
后面陆陆续续来看了几波人,突然有一天户主说房子已经卖掉了,我们可能要搬走。当时我就急了,我们租赁合同是到明年6月份,怎么提前要搬走,我立马打电话联系了二房东(注意:二房东到我们第二次交房租快到期都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还是我主动联系的她),本想着大家好好商量把这事和平解决,没想到二房东态度极差,死咬着我们养宠物为由让我们在这月房租到期前(2020年12月15日)搬走。跟当时我们签合同时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真就翻脸不认人了。合同是并未写不能养宠物,我们也并没有违约,而是她违约在先,明知道和户主合同到期还跟我签订合同,本就存在主观上的欺诈行为。
二房东还威胁我们要把门锁换掉,我提出要我们搬也可以,押金和违约金一并给我们,但二房东避而不谈违约之事。我知道这事是我跟二房东的事情,但我们跟户主已经商量好继续住,在新户主手续办好之前,户主也同意我们继续住,我们也一样会付房租给户主。
其实事情原本比我写的要复杂的多,我只是把事情经过简要表达一下,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经历的朋友分享交流一下你们是如何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