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除了做一个朋克这件事情上有本领,其他事情他狗屁都不是。”好了,不要再问我有关他的事了。
“那你对他的死怎么看?”
“那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能不能不要再这么没完没了的问我,首先不是我杀的他,其次他自作自受。”说完没理会记者,头也没回地走出了演播厅,正好,这个举动很对应我的朋克形象。
我是Johnny Lyndon,在曾经也叫过Johnny Rotten 这个名字。能记住我的人现在已经不多了,但再怎么说我也曾经是被称为“朋克他爹”的乐队——性手枪的主唱,不过那都是80年代的事情了。
刚刚那个蠢记者提到的人叫Sid Vicious,就直接叫他这个艺名就好了,还是我给他按我家小白鼠的名字帮他取的。他曾是性手枪乐队的贝斯手,比我小两岁的叛逆少年,不对,叛逆这个词用来形容他好像不是很合适。
我和他并不是因为这个乐队认识的,我是他少年时代的好朋友。最初我们组了两个不同的乐队,后来我所在的性手枪一炮而红,他成了我们乐队的忠实追随者。那时候因为长得好看很多小姑娘对他芳心暗许,而我们的老贝斯手离队时,老板仅仅看他长得帅,就让本来贝斯技术一般的他加入了我们。
一切的转变是在那不久之后。自从他遇到了那个叫Nancy的女人之后,他就不再是叛逆,而是神经质之类的,他的人生被搞得一塌糊涂。最后他的结局就是在他二十几岁的年纪被指控杀掉自己的女朋友,然后在时隔两个月后因为服药过量就这么死掉了,这个**。
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没人知道,这仿佛是一个有两种情况的赌局,谁在意过程如何,反正谜底公布、草草结尾、输是都输了。
时隔这么多年我向大众承认过是我介绍Nancy给他认识的,也承认过由于上述原因他的死很大部分是我的责任,但是所有人都觉得是他的死亡才导致他成为朋克历史中的传奇,真的蠢。
“Sid Vicious是个真朋克,而Johnny Rotten是个好演员。”当年一个评论家大张旗鼓地在报纸上发表这样的言论,我没什么好辩解的,没错,我是为了赚钱和生活组乐队、把自己搞得特立独行,而Sid是天性如此。他在他最青春、最美好的年纪去了天堂或地狱,而我还得像个寄生虫一样继续靠着音乐赚些辛苦钱。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只是说如果,如果我能改变一切的话会怎么样呢。
-
“别闹事了!”一声不知哪个男人的大叫把我的思绪唤了回来,然而我身处的地方并不是熟悉的家里,而是一家乱糟糟的破酒吧。
不明所以的我依然看着那杯啤酒,然而边上的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嘿,愣着干什么呢。”
转过头看到的是我一直想要忘却的、一直让我陷入深深忏悔的我的老朋友Sid Vicious的脸。还是熟悉的很像刺猬的发型,破破烂烂的T恤,当年我总觉得他一共就那几件衣服。
“没...什么。”声音变成了当初的还能吼能高分贝尖叫的嗓音,我佯装淡定地回过头,努力回想着这个酒吧和周围的场景以及接下来按道理来说会发生什么事。
“没事我回去了,累死了。”说着Sid抓起牛仔外套起身就要走。不对,一定是哪里不对。
那件外套和当时报导他的事件是一样的,那个噩梦一般的报导,我不可能不记得。
也就是说,他当时最后一个见的人是我,之后他回到家里不知道是由于想自杀还是偶然什么其他的原因把自己磕死了,一定是这样的。
他没想到我能一把拽住他,原本还在往前走所以踉跄了一下。“你先别走。”
我从来没怀疑过Nancy是他杀的。暴力、**又天真,可是他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我一直以为他们在一起也是闹着玩的,互相折磨一阵子就会分开,这也是当时Nancy被杀之后我并没有和Sid多说什么的原因。我没想到他会那么上心。
“跟我讲讲吧,我一直没问的那件事,你心情缓过来一些了吗?”示意他坐回我旁边,我又点了一杯酒。
“还好吧。突然问这个干什么?”他的眼神并不像在骗人,但是按道理几个小时后发生的事又确实会发生。
“我跟你说,好姑娘到哪都有的,”我内心住着的原本那个老头子从来不是个会安慰别人的人,“都过去这么久了,该翻篇了。”
他看看我,把额前掉下的一缕头发往后拢了拢,没回答我什么。避免尴尬地让他想溜走,我只能接着说。
“我们认识这么多年的朋友,说点真心话不为过,你心里有什么可以告诉我,别用那些对身体不好的东西解决。”这倒不是编的,我梦见过无数次我这么苦口婆心地对他讲。
“你喝多了吗?”他有点疑惑地看着我,是的,我们平时从一开始的年少轻狂打打闹闹,到后来涉及利益半答不理,我们的交流方式几乎没有像现在这样过。
“当然没,你难道不把我当朋友?”
Sid听到这句话忽然笑了起来,往沙发一靠,过了一会才停止了笑声,“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一时间我们陷入沉默,正当我想下一句怎么说的时候,他慢悠悠地开口了:“你能想象二、三十年后的样子吗?”这问题难不住我,我内心实际就是。不过他好像不是让我回答的意思。
“满脸皱纹,老态龙钟,伤痕累累,还坚持唱我们这些破烂东西?”侧过头我看到了他手臂上的伤,肯定又是他自己划的。我心想着:你再这么下去可不得伤痕累累。
“到时候变成老头子仍然在舞台上尖叫、怒吼、唱朋克?”其实近年来我就是靠这个赚钱的。
“我会,”还是得回答他,“哪怕不是因为朋克,而是因为要赚钱、要生活我也还会是那个样子。”
“靠你真的变了很多阿,Johnny,你这样我挺害怕的。”哈?你这样我也害怕。
“有了钱我们可以卖很多贝斯、吉他,放弃这个乐队去拉斯维加斯玩到爽,之后发行一堆充满噪音的唱片,即使卖赔钱了没关系,”我描述着我至今仍然在幻想的生活,“到时候科技发达了再买一大堆我们连说明书都看不懂得新产品,用不惯就把它砸烂。”
“谁知道呢,”看来这些描述还是吸引了他的兴趣,他没有立刻反驳我,“到时候疾病、负担什么的也就都来了,也没人像年轻时候这么玩了。”
“我不是说了我们吗?”并不像年轻的Johnny Rotten年轻时候会说的话,肉麻兮兮又有点讨人厌。
Sid侧过头看看我,撇撇嘴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这我倒没想过。”
“我要回家睡觉了。”
“回去之后什么都别碰,也暂时不要接触那些伤身体的东西,好好睡觉明天排练,听懂了吗?”
“哦,婆婆妈妈的。”我估计如果最初的我是这样爱唠叨的人,他都不会和我做朋友。不过好歹他答应我了,随便了。
“要不我跟你一起走?”这次我没拽他。
“我可没带过男人回家,”Sid对我眨眨眼,没心没肺地笑了。“回见,”他摆摆手,“说不定下次吧。”
冷酷如他就大步地离开并没有再回头看我一眼,靠还最好的朋友呢,不还是保持着那副潇洒无情又六亲不认的样子。
这会不会又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呢,看到那么年轻的、活着的Sid Vicious,我不确定。
面前空空的酒杯忽然让我意识到了很多东西,比如从这一刻开始一切都变成了某个理论盒子中的那只猫,或者变成了一个赌注,而庄家却是死神。
假设他当初是因为自己想不开或者Nancy而自己结束的生命,如果是的话,他到底有没有被刚才的我说服;还是说假设根本就是意外服药过量或是中毒导致的,如果是的话,他到底有没有遵守我们刚刚的约定。
如果这场赌注赢,我会获得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我保证会是他一直一直最好的朋友;如果这场赌注输,我会继续和当初相同的生活,陷入更深的自责中。
如果说重来一次的机会是我拥有的筹码,我的存在会不会是他对这个世界的筹码呢,我不知道。
不过希望这一次,我不会输,你说呢。
“那你对他的死怎么看?”
“那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能不能不要再这么没完没了的问我,首先不是我杀的他,其次他自作自受。”说完没理会记者,头也没回地走出了演播厅,正好,这个举动很对应我的朋克形象。
我是Johnny Lyndon,在曾经也叫过Johnny Rotten 这个名字。能记住我的人现在已经不多了,但再怎么说我也曾经是被称为“朋克他爹”的乐队——性手枪的主唱,不过那都是80年代的事情了。
刚刚那个蠢记者提到的人叫Sid Vicious,就直接叫他这个艺名就好了,还是我给他按我家小白鼠的名字帮他取的。他曾是性手枪乐队的贝斯手,比我小两岁的叛逆少年,不对,叛逆这个词用来形容他好像不是很合适。
我和他并不是因为这个乐队认识的,我是他少年时代的好朋友。最初我们组了两个不同的乐队,后来我所在的性手枪一炮而红,他成了我们乐队的忠实追随者。那时候因为长得好看很多小姑娘对他芳心暗许,而我们的老贝斯手离队时,老板仅仅看他长得帅,就让本来贝斯技术一般的他加入了我们。
一切的转变是在那不久之后。自从他遇到了那个叫Nancy的女人之后,他就不再是叛逆,而是神经质之类的,他的人生被搞得一塌糊涂。最后他的结局就是在他二十几岁的年纪被指控杀掉自己的女朋友,然后在时隔两个月后因为服药过量就这么死掉了,这个**。
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没人知道,这仿佛是一个有两种情况的赌局,谁在意过程如何,反正谜底公布、草草结尾、输是都输了。
时隔这么多年我向大众承认过是我介绍Nancy给他认识的,也承认过由于上述原因他的死很大部分是我的责任,但是所有人都觉得是他的死亡才导致他成为朋克历史中的传奇,真的蠢。
“Sid Vicious是个真朋克,而Johnny Rotten是个好演员。”当年一个评论家大张旗鼓地在报纸上发表这样的言论,我没什么好辩解的,没错,我是为了赚钱和生活组乐队、把自己搞得特立独行,而Sid是天性如此。他在他最青春、最美好的年纪去了天堂或地狱,而我还得像个寄生虫一样继续靠着音乐赚些辛苦钱。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只是说如果,如果我能改变一切的话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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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事了!”一声不知哪个男人的大叫把我的思绪唤了回来,然而我身处的地方并不是熟悉的家里,而是一家乱糟糟的破酒吧。
不明所以的我依然看着那杯啤酒,然而边上的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嘿,愣着干什么呢。”
转过头看到的是我一直想要忘却的、一直让我陷入深深忏悔的我的老朋友Sid Vicious的脸。还是熟悉的很像刺猬的发型,破破烂烂的T恤,当年我总觉得他一共就那几件衣服。
“没...什么。”声音变成了当初的还能吼能高分贝尖叫的嗓音,我佯装淡定地回过头,努力回想着这个酒吧和周围的场景以及接下来按道理来说会发生什么事。
“没事我回去了,累死了。”说着Sid抓起牛仔外套起身就要走。不对,一定是哪里不对。
那件外套和当时报导他的事件是一样的,那个噩梦一般的报导,我不可能不记得。
也就是说,他当时最后一个见的人是我,之后他回到家里不知道是由于想自杀还是偶然什么其他的原因把自己磕死了,一定是这样的。
他没想到我能一把拽住他,原本还在往前走所以踉跄了一下。“你先别走。”
我从来没怀疑过Nancy是他杀的。暴力、**又天真,可是他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我一直以为他们在一起也是闹着玩的,互相折磨一阵子就会分开,这也是当时Nancy被杀之后我并没有和Sid多说什么的原因。我没想到他会那么上心。
“跟我讲讲吧,我一直没问的那件事,你心情缓过来一些了吗?”示意他坐回我旁边,我又点了一杯酒。
“还好吧。突然问这个干什么?”他的眼神并不像在骗人,但是按道理几个小时后发生的事又确实会发生。
“我跟你说,好姑娘到哪都有的,”我内心住着的原本那个老头子从来不是个会安慰别人的人,“都过去这么久了,该翻篇了。”
他看看我,把额前掉下的一缕头发往后拢了拢,没回答我什么。避免尴尬地让他想溜走,我只能接着说。
“我们认识这么多年的朋友,说点真心话不为过,你心里有什么可以告诉我,别用那些对身体不好的东西解决。”这倒不是编的,我梦见过无数次我这么苦口婆心地对他讲。
“你喝多了吗?”他有点疑惑地看着我,是的,我们平时从一开始的年少轻狂打打闹闹,到后来涉及利益半答不理,我们的交流方式几乎没有像现在这样过。
“当然没,你难道不把我当朋友?”
Sid听到这句话忽然笑了起来,往沙发一靠,过了一会才停止了笑声,“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一时间我们陷入沉默,正当我想下一句怎么说的时候,他慢悠悠地开口了:“你能想象二、三十年后的样子吗?”这问题难不住我,我内心实际就是。不过他好像不是让我回答的意思。
“满脸皱纹,老态龙钟,伤痕累累,还坚持唱我们这些破烂东西?”侧过头我看到了他手臂上的伤,肯定又是他自己划的。我心想着:你再这么下去可不得伤痕累累。
“到时候变成老头子仍然在舞台上尖叫、怒吼、唱朋克?”其实近年来我就是靠这个赚钱的。
“我会,”还是得回答他,“哪怕不是因为朋克,而是因为要赚钱、要生活我也还会是那个样子。”
“靠你真的变了很多阿,Johnny,你这样我挺害怕的。”哈?你这样我也害怕。
“有了钱我们可以卖很多贝斯、吉他,放弃这个乐队去拉斯维加斯玩到爽,之后发行一堆充满噪音的唱片,即使卖赔钱了没关系,”我描述着我至今仍然在幻想的生活,“到时候科技发达了再买一大堆我们连说明书都看不懂得新产品,用不惯就把它砸烂。”
“谁知道呢,”看来这些描述还是吸引了他的兴趣,他没有立刻反驳我,“到时候疾病、负担什么的也就都来了,也没人像年轻时候这么玩了。”
“我不是说了我们吗?”并不像年轻的Johnny Rotten年轻时候会说的话,肉麻兮兮又有点讨人厌。
Sid侧过头看看我,撇撇嘴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这我倒没想过。”
“我要回家睡觉了。”
“回去之后什么都别碰,也暂时不要接触那些伤身体的东西,好好睡觉明天排练,听懂了吗?”
“哦,婆婆妈妈的。”我估计如果最初的我是这样爱唠叨的人,他都不会和我做朋友。不过好歹他答应我了,随便了。
“要不我跟你一起走?”这次我没拽他。
“我可没带过男人回家,”Sid对我眨眨眼,没心没肺地笑了。“回见,”他摆摆手,“说不定下次吧。”
冷酷如他就大步地离开并没有再回头看我一眼,靠还最好的朋友呢,不还是保持着那副潇洒无情又六亲不认的样子。
这会不会又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呢,看到那么年轻的、活着的Sid Vicious,我不确定。
面前空空的酒杯忽然让我意识到了很多东西,比如从这一刻开始一切都变成了某个理论盒子中的那只猫,或者变成了一个赌注,而庄家却是死神。
假设他当初是因为自己想不开或者Nancy而自己结束的生命,如果是的话,他到底有没有被刚才的我说服;还是说假设根本就是意外服药过量或是中毒导致的,如果是的话,他到底有没有遵守我们刚刚的约定。
如果这场赌注赢,我会获得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我保证会是他一直一直最好的朋友;如果这场赌注输,我会继续和当初相同的生活,陷入更深的自责中。
如果说重来一次的机会是我拥有的筹码,我的存在会不会是他对这个世界的筹码呢,我不知道。
不过希望这一次,我不会输,你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