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18级、2019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2.2017级、2018级中职学生在2018年、2019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0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3.有意愿参加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17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0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4.拟报名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上述考生,还须符合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另文公布)。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18级、2019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2.2017级、2018级中职学生在2018年、2019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0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3.有意愿参加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17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0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4.拟报名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上述考生,还须符合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另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