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激励关爱社区工作者,加强基层治理骨干队伍建设。
其他不关心看看下面重点
《办法》明确,按照年人均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合理设定报酬体系,形成正常增长机制。
社区工作者的报酬由三部分组成: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
其中,基本报酬占本岗位等级应发报酬的80%;绩效报酬占本岗位等级应发报酬的20%,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并适当拉开差距;奖励报酬,即年度考核优秀的,多发放1.5个月的报酬;年度考核合格的,多发放1个月的报酬。“按此体系,据初步测算,社区工作者收入同比将会有明显提高。”
此外,社区工作者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享受一定的学历津贴、职业津贴。
《办法》还规定,各区应为社区工作者单独或者集中购买大病救助险、意外伤害险,组织免费体检待遇。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还可依法享受职工带薪休假和工会会员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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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按照年人均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合理设定报酬体系,形成正常增长机制。
社区工作者的报酬由三部分组成: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
其中,基本报酬占本岗位等级应发报酬的80%;绩效报酬占本岗位等级应发报酬的20%,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并适当拉开差距;奖励报酬,即年度考核优秀的,多发放1.5个月的报酬;年度考核合格的,多发放1个月的报酬。“按此体系,据初步测算,社区工作者收入同比将会有明显提高。”
此外,社区工作者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享受一定的学历津贴、职业津贴。
《办法》还规定,各区应为社区工作者单独或者集中购买大病救助险、意外伤害险,组织免费体检待遇。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还可依法享受职工带薪休假和工会会员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