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桂平市
石龙至白沙、金田至垌心、寻旺至社坡、
社坡至油麻等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告
浔政布〔2020〕31号
为了加快桂平公路路网建设,提高辖区交通通行能力和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实现桂平市镇镇通二级公路目标,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我市将对桂平石龙至白沙、金田至垌心、寻旺至社坡、社坡至油麻等公路项目开展二级公路路改扩建工作。为做好这4个公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一)石龙至白沙公路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石龙镇、厚禄乡、白沙镇等乡镇和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金田至垌心公路项目征收土地涉及金田镇、垌心乡及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寻旺至社坡公路项目征收土地涉及寻旺乡、社坡镇及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四)社坡至油麻公路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社坡镇、油麻镇及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时间及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底结束。征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平市2019年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浔政发〔2019〕1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市人民政府对本规划建设项目应征收的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扰。对在征地拆迁中无理取闹、蓄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依法执行公告,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划为本项目征地范围的,必须保持现状,如有突击改变地类的,一律按原地类补偿。
(三)公路项目建设规划已经获得上级部门批复,对涉及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有关部门已经作了航拍录像、照相并记录在案。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出现任何形式的抢栽、抢种和抢建行为。如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如对项目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0年4月2日
石龙至白沙、金田至垌心、寻旺至社坡、
社坡至油麻等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告
浔政布〔2020〕31号
为了加快桂平公路路网建设,提高辖区交通通行能力和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实现桂平市镇镇通二级公路目标,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我市将对桂平石龙至白沙、金田至垌心、寻旺至社坡、社坡至油麻等公路项目开展二级公路路改扩建工作。为做好这4个公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一)石龙至白沙公路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石龙镇、厚禄乡、白沙镇等乡镇和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金田至垌心公路项目征收土地涉及金田镇、垌心乡及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寻旺至社坡公路项目征收土地涉及寻旺乡、社坡镇及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四)社坡至油麻公路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社坡镇、油麻镇及公路沿线的村委会相关村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时间及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底结束。征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平市2019年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浔政发〔2019〕1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市人民政府对本规划建设项目应征收的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扰。对在征地拆迁中无理取闹、蓄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依法执行公告,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划为本项目征地范围的,必须保持现状,如有突击改变地类的,一律按原地类补偿。
(三)公路项目建设规划已经获得上级部门批复,对涉及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有关部门已经作了航拍录像、照相并记录在案。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出现任何形式的抢栽、抢种和抢建行为。如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如对项目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