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城区实行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鉴于日益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斩断疫情传播渠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 指挥部研究,决定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对城区实行疫情防 控网格化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城区内目前道路交通情况,结合城区内小区、居民院落现状,组织机关、村(社区)干部、基层党组织、骨干 民兵、热心群众,构建“点—线—面”结构科学化、立体化的网格防控格局,形成有效隔离疫情、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问题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组成人员
由所在辖区乡镇(园区、街道)干部职工、村(社区) 干部、基层党组织党员、骨干民兵、热心群众组成管理队伍, 各有关职能单位抽调专人负责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人员不足的,由县委组织部从县直机关单位中选派。
三、管理原则
(一)主干道通行。城区内,尉州大道、人民路、福星大道、建设路、滨河路(东、西两路)、西祥路,以上 6 条主干道保持正常通行。
(二)次干道设卡。与以上 6 条主干道相接的次干道交叉路口,设置卡点;卡点工作人员要按照县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登记、测温、消毒等工作流程,严格人员盘查防控,加强自我防护。
(三)网格化严格管理。在城区科学划分网格,实行严格的网格化管理。城区内所有居住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实行严格管理。城区内非小区形式的居住院落,根据实际情况,严格人员出行。
(四)重点区域封闭管理。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及其居住小区或院落,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出入。
四、工作职责
(一)与 6 条主干道相接的路口卡点,实行属地负责制, 所在辖区(乡镇、园区、街道办)负责管理,主要的交叉路口由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协同管理。
(二)城区内部,由公安干警组成防控纠察队,佩戴统一袖标,开展日常巡查,对行人外出不戴口罩、人员聚集等现象进行盘查、劝阻、登记,并上报县防控指挥部,县防控指挥部将通报至各乡镇(园区、街道办)、各单位,严格问责。除公安、急救、消防、执法、环卫等特种车辆和机关单位公务人员驾驶车辆(发放有临时通行证)以外,其余车辆劝阻其返回原驻地,并对车辆盘查登记后上报县防控指挥部, 指挥部将通报至各乡镇(园区、街道办)、各单位,严格问责。
(三)城区内 6 条主干道的巡查,由县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防控巡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