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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集资款》
这个标题 是近期 中央对打击非法集资出台 的一系列政策中最核心的部分。
在中国,中央的政策,司法解释等同于法律,甚至在法律适用上优先于法律。
这个政策明确了三点:
1,清退集资款,就是明确了这种集资方式 不允许搞了,必须停止,必须做清退处理。
2,对集资款的处理,不是没收 ,不是上交国库,而是退还给投资人。广大的投民是无辜的,投资创业,投资盈利,何罪之有,何错之有。
3,只要能 退回本金,集资人或公司 一般不做犯罪论处。
所以 我们要求退还本金 与中央的 清退 集资款 是高度一致的,受到中央的支持,各级政府必须坚定的执行 中央这一明确决策,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退还本金,既是我们的诉求 也是中央的要求,我们理直气壮 ,光明正大,根本不存在着什么我们错了,请政府为我们做主之类的哀求。
我们的口号 ,我们的旗帜 上面写着的就是这八个字:政府监管 ,清退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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