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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间没有客观的界线,寻找界线就是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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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事物的客观边界——全人类都在缘木求鱼(二)
李泽健
一、事物之间的界线是人为选择和确定的
世界上没有自身叫“界线”的东西,事物之间也不存在自身叫做“界线”的东西,是我们把某种对象叫做了“界线”。也就是说,什么是“界线”,什么不是“界线”,最终是我们人为的一种选择,是我们自己说了算。比如说,斑马身上有很多线,但是它们并不都是“斑马的界线”,“斑马的界线”最终还需要我们人来选择和确定。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选择和确定事物之间的界线并不是一个被动的过程,并不是说人们只能从已经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线”中挑选出一种或几种来当作是事物之间的界线。人们的选择是具有创造性的,是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方法给事物划分界线的。比如说,操场上跑道和马路上的车道之间的界线就完全是人们给画出来,人们每天工作几个小时,几点上班几点下班完全都是自己规定的。


IP属地:山西1楼2019-03-01 17:34回复
    三、事物之间的界线必然是一种可感知、可区分的标志
    既然事物之间的“界线”是人为的一种选择和确定,那么这种“界线”必然是一种人们可以感知、可以区分的标志——只有可感知、可区分的对象才能成为事物之间的界线。
    这是因为,一方面,我们无法给一种不可感知的事物划分界线,我们也无法找到或者创造出一种不可感知的界线;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只能感知对象,但是却无法对它再进行区分,那么我们也是无法确定它的界线的,比如说,在一个漆黑的没有丝毫光亮的环境里,我们如何能够找到“黑”的界线?我们能在下面的这张图里找到界线吗?

    这里的说的可感知、可区分,不只是包括我们的感觉,还包括我们的记忆和思维。有些事物我们无法感觉到,但是却可以在思维中存在,比如说玉皇大帝;有的事物我们的感觉无法区分,但是我们的思维却可以,比如说无穷大和无穷小。


    IP属地:山西3楼2019-03-0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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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2 15: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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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事物之间没有绝对清晰的界线
      因为我们原来一直相信事物有着“客观”的边界,所以我们总以为事物之间的界线是绝对清晰的,以为事物之间是绝对不会存在彼此不分这种情况的。实际上,这只是我们想当然得出来的一种结论,与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神没有什么区别。我们绝大多数人其实压根儿就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也从来都没有认真观察过事物的边界,想一想,你仔细观察过什么事物的边界?
      拿一本书,看看上面的字,字的边界是绝对清晰的吗?你看清每一个笔画的细微结构了吗?近一点看,再近一点,再近一点……是绝对清晰的吗?远一点看,再远一点,再远一点……是绝对模糊的吗?我们会发现,当我们仔细观察书上一个文字的边界的时候,边界的清晰度是随着我们的观察距离不断变化的:本来觉得已经很清晰了,可是当我们再近一点的时候,却看到了原来没有看到的更细微的结构,图像更清晰了;本来以为已经很模糊了,可是当我们离得再远一点,图像更模糊了。
      一个字,它本身并没有什么清晰和模糊之说,它本身是不存在清晰还是模糊这类问题的。清晰和模糊是比较出来的结果,没有比较就没有清晰和模糊。想一想,如果你只能观察到一种情况,而不能进行比较,那这种情况到底是清晰呢还是不清晰呢?


      IP属地:山西4楼2019-03-0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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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界线是清晰还是不清晰取决于人们所要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在事物之间并不存在“绝对清晰”的“客观”边界,即便是存在那也是人为规定的“绝对清晰”。边界到底是清晰还是不清晰,一方面是我们观察比较的结果,另一方面还要看我们是用来解决什么问题的,比如说,看一个字,如果我们的目的只是要认出这一个字,那么只要能够轻松地认出来,我们就可以说这个字已经是很清晰了,如果我们是要分辨这个字的每一个笔画的细微结构,那么原来看到的可能就很不清晰了;再比如,称量汽车拉煤,如果磅秤能够精确到1千克,那么这个精度就已经非常清晰了,如果我们是作化学实验,那么精确到毫克可能都还不够;两个邻居,关系好的时候,边界“让他三尺又何妨”,关系不好的时候则可能是针锋相对寸土必争。


        IP属地:山西5楼2019-03-0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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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监控和证据,法鉴。。。缺一不可明白。。。如果昆山案当时监控不清或者没有的,直接给你认定防卫过当,一点问题没有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03-0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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