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百态
南和县郝桥镇工作人员越权执法始末(转载)
2018-11-17 09:29阅读:1,586
10月8号,郝桥镇散煤治理工作人员查处一卖煤车,押车去往郝桥镇政府路上,煤车司机开车逃跑,随后郝桥镇政府另外两名工作人员驱车追赶,追到任县东环路,与其卖煤一方车碰撞,下车理论各执其词,发生肢体冲突,郝桥镇两名工作人员受轻微伤到医院治疗,任县巡特警队出警,查其原由,对卖煤两人分别处于10日15日拘留处罚。
当天早上6时许,郝桥镇工作人员在焦村发现一卖煤车,对其煤车执法要煤车开到镇政府接受处理。后上车强行搜走了行车证驾驶证还有一张银行卡,押车要求开到镇政府处理,去往镇政府路上致岗上村西路口煤车司机开车去往任县方向,另两名 工作人员开一轿车随后追赶,追赶致任县郭村路段,时速达到八九十迈,轿车想别停煤车,险象环生,庆幸没有造成碰撞事故。煤车另一赶来的越野车示意轿车停车后,“劝说不要追赶,万一造成碰撞事故车毁人亡后悔已晚,我们追到煤车会去郝桥镇政府接受处理”,两名镇工作人员不听劝阻,继续追赶。
卖煤车到赵村地界司机停车让押车一名工作人员安全下车,卖煤车司机开车回家,下车后这名工作人员给追赶轿车人发了位置信息,轿车赶到后,没有去对押车人问什么情况,看到煤车要开走,又对其追赶。追致任县东环别停了煤车,在倒车时与其赶来卖煤方越野车碰撞,“碰撞事故有任县交警调查处理”,理论时各执其词,发生肢体冲突,任县巡警赶到制止,两名工作人员受轻微伤去医院治疗,巡警把煤车两人带到巡警队询问情况。南和县政府公安局要求任县公安局对其严肃处理,顾对其卖煤车方两人分别给予10到15日拘留处罚。
至此,编者也为之叹息!一桩很简单的事却变成了治安纠纷案件。叹息之余,看到了双方对法律法规上无知。无论平民百姓,政府工作人员触犯法律法规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郝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强行上车搜走行车证驾驶证还有一张银行卡,这是什么行为?怎么像是地痞无赖的作为;即为镇政府工作人员应该知道,行车证驾驶证除了公安交警任何人无权扣留;何况还有一张银行卡,也许银行卡是无意扣下的,但是发现后应及时归还,至今未还。道路法规规定不应允交警追赶车辆,如果造成事故要负责任。超速截车这是什么行为?也许工作人员说是追赶卖煤车怕车上的押车人有闪失,为什么押车人下车了不问其因,还继续追赶煤车造成碰撞事故?郝桥镇工作人员的作为,真是让人难以理解;谁给你的权利搜车?扣留行驶证驾驶证还有银行卡?是镇里领导授意?还是漠视法律法规?还是镇政府领导疏于管理纪律涣散?这不像是一个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作为;这样的工作人员素质怎么能去执法办事?如果追赶煤车造成重大事故再追究其责任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强行搜走行驶证驾驶证还有一张银行卡,高速追赶车辆,这样的行为不应该是郝桥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作为;还望郝桥镇政府对属下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严格要求依法行政,把握法律界限,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望南和县纪委公平执法对其郝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强行搜走行车证驾驶证还有银行卡违纪违规问题做调查处理。违法必究,绝不袒护。
卖煤车人对环保治理政策无知,不知道环保治理政策禁止经营散煤,也为跑车造成碰撞事故纠纷肢体冲突也付出了代价,承受了相应的处罚。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环保治理政策,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看到文章后您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评论!
编者发表此文章寓意警示,还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年11月17号
南和县郝桥镇工作人员越权执法始末(转载)
2018-11-17 09:29阅读:1,586
10月8号,郝桥镇散煤治理工作人员查处一卖煤车,押车去往郝桥镇政府路上,煤车司机开车逃跑,随后郝桥镇政府另外两名工作人员驱车追赶,追到任县东环路,与其卖煤一方车碰撞,下车理论各执其词,发生肢体冲突,郝桥镇两名工作人员受轻微伤到医院治疗,任县巡特警队出警,查其原由,对卖煤两人分别处于10日15日拘留处罚。
当天早上6时许,郝桥镇工作人员在焦村发现一卖煤车,对其煤车执法要煤车开到镇政府接受处理。后上车强行搜走了行车证驾驶证还有一张银行卡,押车要求开到镇政府处理,去往镇政府路上致岗上村西路口煤车司机开车去往任县方向,另两名 工作人员开一轿车随后追赶,追赶致任县郭村路段,时速达到八九十迈,轿车想别停煤车,险象环生,庆幸没有造成碰撞事故。煤车另一赶来的越野车示意轿车停车后,“劝说不要追赶,万一造成碰撞事故车毁人亡后悔已晚,我们追到煤车会去郝桥镇政府接受处理”,两名镇工作人员不听劝阻,继续追赶。
卖煤车到赵村地界司机停车让押车一名工作人员安全下车,卖煤车司机开车回家,下车后这名工作人员给追赶轿车人发了位置信息,轿车赶到后,没有去对押车人问什么情况,看到煤车要开走,又对其追赶。追致任县东环别停了煤车,在倒车时与其赶来卖煤方越野车碰撞,“碰撞事故有任县交警调查处理”,理论时各执其词,发生肢体冲突,任县巡警赶到制止,两名工作人员受轻微伤去医院治疗,巡警把煤车两人带到巡警队询问情况。南和县政府公安局要求任县公安局对其严肃处理,顾对其卖煤车方两人分别给予10到15日拘留处罚。
至此,编者也为之叹息!一桩很简单的事却变成了治安纠纷案件。叹息之余,看到了双方对法律法规上无知。无论平民百姓,政府工作人员触犯法律法规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郝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强行上车搜走行车证驾驶证还有一张银行卡,这是什么行为?怎么像是地痞无赖的作为;即为镇政府工作人员应该知道,行车证驾驶证除了公安交警任何人无权扣留;何况还有一张银行卡,也许银行卡是无意扣下的,但是发现后应及时归还,至今未还。道路法规规定不应允交警追赶车辆,如果造成事故要负责任。超速截车这是什么行为?也许工作人员说是追赶卖煤车怕车上的押车人有闪失,为什么押车人下车了不问其因,还继续追赶煤车造成碰撞事故?郝桥镇工作人员的作为,真是让人难以理解;谁给你的权利搜车?扣留行驶证驾驶证还有银行卡?是镇里领导授意?还是漠视法律法规?还是镇政府领导疏于管理纪律涣散?这不像是一个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作为;这样的工作人员素质怎么能去执法办事?如果追赶煤车造成重大事故再追究其责任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强行搜走行驶证驾驶证还有一张银行卡,高速追赶车辆,这样的行为不应该是郝桥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作为;还望郝桥镇政府对属下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严格要求依法行政,把握法律界限,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望南和县纪委公平执法对其郝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强行搜走行车证驾驶证还有银行卡违纪违规问题做调查处理。违法必究,绝不袒护。
卖煤车人对环保治理政策无知,不知道环保治理政策禁止经营散煤,也为跑车造成碰撞事故纠纷肢体冲突也付出了代价,承受了相应的处罚。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环保治理政策,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看到文章后您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评论!
编者发表此文章寓意警示,还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年11月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