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学位申请时,宝安区要求租房户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请家长提前查询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是否已被锁定,已锁定的房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申请入学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
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计算时间自租赁凭证右下角显示的盖章备案时间起(非深户学生不按租房时间积分)。
提供其他特殊类住房证明的,入住时间必须是入学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其中,属于集体宿舍的,入住时间不能早于进入该公司的时间(通过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体现)。
以下是龙华、南山、龙岗、光明、大鹏、盐田区的学位申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