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及要求见附件1,3-1)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的非现代学徒制专业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电子商务、物流管理”4个专业实行网上测试,以上专业网测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未参加网测或网测低于60分的,不能录取。网测成绩不计入总分,以上专业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它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100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的现代学徒制专业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及要求见附件2、3-2)
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含现代学徒制)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三)面向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07号)有关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后,可免试录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后,可免考“技能证书”并公示,但考生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采用“学考+校测”的模式,体育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体育基础考核,项目为50米短跑和立定跳远,各占50%。录取总分按照“学考”成绩+“校测”成绩算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校测分数高者。
第二十一条 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24日上午进行,考生自行到学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中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主要考核本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方式。
第二十二条 3月29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职业技能考核。入围 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确定名单并网上公示。
第二十三条 报考方式
1、考生于3月1日至1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考核方式,填报志愿及缴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及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及志愿填报手续。
2.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在“学考+网测或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毕业生)及“获奖免试生”三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选择1个专业进行报名。
3.中职考生所在学校须认真审核对考生提交的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院校公章,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学校签名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件。
(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2)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中职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