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东阳市李宅社区同兴村,祖传房屋砖木结构二层一间,两兄弟平分一半,证书齐全,无违章违建,于2010年8月份进行外墙一砖机制标准砖、水泥混合砂浆砌筑修缮,梁、搁栅、檩条主要承重木构件于2015年3月份进行更换修缮,屋架采用机制红平瓦屋面,无渗水、破损,基础构件无倾斜、下沉。
本村领导干部在2017年8月份口头对我们讲,你房是危房,要拆除,如你不拆除,要强行拆除。问他们为何要拆除,请他们出示相关资料。村干部说你去问上级领导,就一走了事。在8月23日再次来我家中讲,你房是D级危房,今天要过来拆除。我说房子经过修缮后怎么属于危房?你们出示相关文件。村干部又不肯拿出,经过再三要求才拿出危房鉴定报告。我看了鉴定书后提出疑问,报告中面积120平方,可事实只有36平方左右,多出来的是哪里来的,还鉴定此房属于年久失修,屋面存在严重渗漏水,勘察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要求再次检测,费用由我承担,村干部不做声,选择沉默,最后说还是要拆除。在8月24日没经过户主签字同意后就拆除了。作为共产党员和村民的带头人,理应树立正确的领导作风,为群众人民服务的使命,不应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请各位专家、网友帮帮我们。









本村领导干部在2017年8月份口头对我们讲,你房是危房,要拆除,如你不拆除,要强行拆除。问他们为何要拆除,请他们出示相关资料。村干部说你去问上级领导,就一走了事。在8月23日再次来我家中讲,你房是D级危房,今天要过来拆除。我说房子经过修缮后怎么属于危房?你们出示相关文件。村干部又不肯拿出,经过再三要求才拿出危房鉴定报告。我看了鉴定书后提出疑问,报告中面积120平方,可事实只有36平方左右,多出来的是哪里来的,还鉴定此房属于年久失修,屋面存在严重渗漏水,勘察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要求再次检测,费用由我承担,村干部不做声,选择沉默,最后说还是要拆除。在8月24日没经过户主签字同意后就拆除了。作为共产党员和村民的带头人,理应树立正确的领导作风,为群众人民服务的使命,不应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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