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我父亲骑电瓶车才出小区过了十字路口,被刚从右侧路口拐过来的电瓶车撞到了,对方电瓶车上载了三个人,但是对方不承认是她追尾,说是我父亲撞了她,现场没有监控,双方均受伤,对方电瓶车上两人受伤,但双方受伤均不严重,电瓶车已被交警找拖车拖走,今天去拿责任认定书,对方不来,说在医院住院,说是脑震荡什么的(反正就是感觉严重的狠),交警跟我说双方都有责任,是对方撞得我父亲,现在我父亲因为不舍得花钱治疗就花了一百多,对方住院花费的肯定比我父亲多,而且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通知出院,现在我们该怎么办?需要为对方的住院费用卖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