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吧 关注:4贴子:24
  • 0回复贴,共1

年终奖案例分析:辞职照样可以拿年终奖-选自天穗律师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导读:公司拖欠张先生的年终奖金,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张先生奖金和经济补偿金12500元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
  这是一篇关于年终奖方面的案例分析。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提醒,当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拿起毫不犹豫地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你有何法律疑问,都欢迎你拨打我们的法律援助热线寻求最专业、最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吧
  一、年终奖案情回放
  2009年12月,张先生在一家贸易公司当上了销售经理,和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5月25日,张先生提出辞职,并在一个月后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2012年2月,张先生得知公司发放了2011年的年终奖,便找到公司,要求领取2011年1月至6月的年终奖,公司予以拒绝。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共计10000元以及25%经济补偿金2500元
  二、年终奖法院审理:
  法院查明,根据该公司和张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张先生年度奖金为部门年度回款总额的0.3%,且该公司已向张先生发放2010年的年终奖金,法院确认了该公司存在年终奖金制度。《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公司拖欠张先生的年终奖金,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张先生奖金和经济补偿金12500元。
  三、年终奖案例分析:
  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此项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


IP属地:广东1楼2016-04-11 10: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