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吊车司机,在去年十月份左右,我在一个违规建筑工地实行钢构屋架拆除的途中,一名施工队工人从屋架上掉下来!(因未结安全带,重心不稳才掉下来)造成了几处骨折,还有内胀受损!具体经过是这样的【在拆到房顶水槽的时候,由于水槽(水槽只有300斤左右,)俩头都是焊结,吊车一受力,我就知道不安全。不能硬起,并且说明了安全隐患,然后房顶上俩个工人调整了钢丝绳的位置,并且敲打了焊结处,然后指挥起吊。(我方没有指挥人员,一切都是施工队工人指挥起吊。但是不是专业指挥人员,无证。)吊车起吊途中水槽一头焊结处脱离,另一头未脱离,造成水槽倾斜,我意识到硬起的安全隐患,于是把水槽放回原处,在由施工队房顶俩个工人敲打水槽未脱离的焊接处,然后再次起吊,但还是一个样,于是我又放下,在敲,在起,就这样反复三次焊接处也未脱离,然后房顶俩工人爬到远离水槽三四米的房梁处指挥硬起,我刚轻轻的刚受了点力,水槽焊接处就脱开了!然后水槽一下弹了出来,在空中造成晃动,我怕撞到工人,马上操作把水槽尽量吊离工人,可是工人还是掉下来了。但是未撞到他。后来送到医院只要是需要交的费用,我们老板都交了。本着先把人医好的态度。其他的也后人好了再说。】现在伤员痊愈了,把我、我老板,施工方,还有业主。都告上了法庭,并且一口咬定是我吊水槽把他撞下来的!施工方也是这样的说法。我百口莫辩。我想请各位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改咋整?我都有些什么责任?谢谢各位!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