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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41年《日美谅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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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张文木所著《人生沉思录》
1941年4月16日,美国赫尔国务卿接见野村大使,将“日美民间有志者”所拟定的并向罗斯福总统事先汇报过而赫尔也表示“总的来说,美国并不反对”[4]的《日美两国谅解方案》取出来交给野村,并表示:“这个方案,可以作为野村大使的提案,美国政府准备开始非正式谈判,并列入议程”。[5]尽管这个方案最终没有形成双方政府确认的文件,但由于它事先已与日美双方高层有相当的沟通,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当时美国在远东的战略考虑。


IP属地:四川1楼2016-01-21 09:46回复
    在这个谅解方案得到成立并经两国政府批准后,日、美两国各自需要对方所有物资时,由对方保证确实供应。两国政府并采取适当措施,以恢复《日美通商条约》有效期间中曾经存在的正常通商关系。两国政府希望签订新通商条约时,在日、美会谈中对此加以探讨,根据通常的惯例予以修订。
    为了促进两国间的经济合作,美国对日本提供足够的信用贷款,以改善东亚经济状况为目的而实现工商业的发展和日、美的经济合作。鉴于日本保证在西南太平洋方面的发展不诉诸武力而采用和平方法,日本在该地区所需资源的生产和取得,例如在石油、橡胶、锡、镍等物资方面,可以得到美国方面的合作与支持。[13]
    “两国关于太平洋的政治安定的方针”是这份谅解备忘录的第七即最后部分,双方彻底抛开欧洲,秘密达成如下分赃“谅解”:
    A、日、美两国政府不承认欧洲各国将来在东亚和西南太平洋接受领土的割让,或者对现存的国家进行合并。
    B、日、美两国政府共同保证菲律宾的独立,如未挑衅而受第三国攻击时,两国应考虑救援方法。
    C、对日本在美国和西南太平洋的移民,应予以友好的考虑,并给予其他国民同等而无差别的待遇。[14]
    方案最后还带有“附则”,要求“本谅解事项应作为两国政府间的秘密备忘录”


    IP属地:四川3楼2016-01-2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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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2 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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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天可怜见,某种意义上,中国要庆幸日本是一个如此短视,狂妄和欲壑难填的国家,以至于如此优惠的条件还是无法获得其高层的满意,使得东北不会因如此无耻的出卖而就此被分割出去。


      IP属地:四川4楼2016-01-2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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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楼主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01-2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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