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侦大队快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240余万元大案 6月12日,鄱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快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屈某玲(女,50岁,鄱阳镇人)、周某彬(男,50岁,鄱阳镇人)涉案金额240余万元。 据悉,6月11日,南昌同创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桃花源纪分公司到鄱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公司员工屈某玲挪用公司资金达240余万元。接到报案,县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屈某玲利用在南昌同创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桃花源纪分公司任出纳职务之便利,未经公司同意,先后多次,挪用桃园源纪分公司资金共246.9885万元,供其丈夫周某彬炒期货。周某彬在鄱阳县工商银行工作,从2013年开始在网上炒期货,周某彬在明知妻子屈某玲个人账户上大量的现金是桃花源纪公司购房款,仍向屈某玲获得该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密码,并多次使用该卡内资金炒作期货。在屈某玲明知其丈夫周某彬挪用桃花源纪分公司资金炒作期货,不仅不制止,并任其使用,致使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46多万元。 6月12日,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组织民警在其家中成功将屈某玲、周某彬抓获归案。经审问,屈某玲、周某彬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屈某玲、周某彬已被鄱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