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21世纪幼儿园总园长朱敏:
今天在网上还看到了大家对两会热点议题的探讨,特别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到关于学前教育的。确实是这样,在今年的北京市两会上,教育的重点和热点已经转移到其他方面,学前教育不在其中。今天这个会议,我觉得意义非常,学前教育是一个孩子的起始阶段,对人生的发展非常重要,从政府到社会都应该持续的关注,作为民办学前教育的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办教育,我想还应该像贺主编这样为中国的学前教育发展和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鼓与呼。
我想谈到民办学前教育,真的不得不跟即将要出台的正在讨论当中的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联,虽然还没有正式的发文,但我们看到了讨论稿。我想我们在制定行动计划的时候,首先要有思想。我想先谈谈我们是怎么样考虑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这个问题的。我觉得考虑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应该引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的关于非公经济发展里面提到的一些话:非公经济的发展应该具有跟公有制一样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于我们民办学前教育办学者来说,民办学前教育促进法及实施细则,能够全部地深入地落实好,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就现在来说,落实真正的平等的法人地位、教师的平等的地位和幼儿的平等地位,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这个平等的话题下制定我们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这是我要表达的一个观点。
我想讲的第二点是,我觉得我们三年行动计划重提的“入园贵”这个话题,应该慎重地去讨论。入园贵,什么叫贵?我看到新的三年行动计划提到了,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占比达到90%,这个90%它的依据是什么?学前教育应该是人民群众选择的教育,那么人民群众选择的教育到底是什么样的教育?我跟众多的家长有直接的沟通,我觉得家长的需求是我们政府的职责。那么家长到底需求是什么?我觉得在家长而言,他需要的是真正优质的教育。而这个优质的教育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价值,但我们家长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在讲他的择园标准的时候,都没有讲到我就选择低收费的,我不考虑质量,而是把收费的质量和价格做同等考虑。所以我们政府在做引导的时候,应该引导家长选择适宜的教育。我们学前教育不能再走基础教育这种老路,所有的人都在挤,都想选择最好的公办教育,我们优质的公办教育不能满足需要,就造成不公平,因此要引导家长为孩子选择适宜的教育。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他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投入和成本,而这个成本不能仅仅是国家承担,也不仅仅是民办学前教育的办学者承担,应该跟家长共同承担。先有了一个合理的引导,再说入园贵这个事情是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这是我想说的第二点。
第三点我要说的就是,关于提到的某些幼儿园办学不规范,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的问题。其实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公办园,还是民办园,在大班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孩子流失,他去哪儿了?去到培训机构的学前班里面去了?还是去到小学附设的学前班里面去了?在这种状况下,我觉得对学前教育,对我们民办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来讲,在课程当中开设符合年龄发展需要的课程是必要的,是符合孩子发展规律的,也是帮助孩子顺利地过渡到小学学习很重要的一环。我们应该科学地去看待这个问题。如果家长有这样的需求,幼儿园又不能科学地给孩子提供相应的教育,是不是就造成学前教育资源的另外一种浪费?
第四、我们大多数人是需要普惠性教育的,我也愿意带头办普惠性幼儿园,但是我听到的是大家提供普惠性的教育,政府会给予或承诺给予相应的拨款补贴,但优惠政策在哪里呢?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了,这些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第二个三年计划如果是达到90%的比例,政府补贴继续不到位的话,民办幼儿园该怎么做下去?所以在这时候,我觉得应该追根究底,我想请我们的代表和委员更多地关注政府责任的落实。因为我也提提案,我一直提到说,我们应该明确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但到至今为止我们只说倾斜,没有明确说多少钱叫倾斜。而如果再投入不到位的话,民办学前教育在未来三年势必进入到一个很恶劣的环境中,一定会成本增加,减少投入,最后导致质量降低,而后恶性循环,这跟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是完全违背的,所以我觉得大家应该关注这个话题,我们的人大监督应该真的监督到实处。我的考虑也可能不全面,也可能有点偏激,请大家拍砖批评,谢谢。
今天在网上还看到了大家对两会热点议题的探讨,特别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到关于学前教育的。确实是这样,在今年的北京市两会上,教育的重点和热点已经转移到其他方面,学前教育不在其中。今天这个会议,我觉得意义非常,学前教育是一个孩子的起始阶段,对人生的发展非常重要,从政府到社会都应该持续的关注,作为民办学前教育的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办教育,我想还应该像贺主编这样为中国的学前教育发展和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鼓与呼。
我想谈到民办学前教育,真的不得不跟即将要出台的正在讨论当中的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联,虽然还没有正式的发文,但我们看到了讨论稿。我想我们在制定行动计划的时候,首先要有思想。我想先谈谈我们是怎么样考虑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这个问题的。我觉得考虑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应该引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的关于非公经济发展里面提到的一些话:非公经济的发展应该具有跟公有制一样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于我们民办学前教育办学者来说,民办学前教育促进法及实施细则,能够全部地深入地落实好,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就现在来说,落实真正的平等的法人地位、教师的平等的地位和幼儿的平等地位,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这个平等的话题下制定我们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这是我要表达的一个观点。
我想讲的第二点是,我觉得我们三年行动计划重提的“入园贵”这个话题,应该慎重地去讨论。入园贵,什么叫贵?我看到新的三年行动计划提到了,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占比达到90%,这个90%它的依据是什么?学前教育应该是人民群众选择的教育,那么人民群众选择的教育到底是什么样的教育?我跟众多的家长有直接的沟通,我觉得家长的需求是我们政府的职责。那么家长到底需求是什么?我觉得在家长而言,他需要的是真正优质的教育。而这个优质的教育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价值,但我们家长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在讲他的择园标准的时候,都没有讲到我就选择低收费的,我不考虑质量,而是把收费的质量和价格做同等考虑。所以我们政府在做引导的时候,应该引导家长选择适宜的教育。我们学前教育不能再走基础教育这种老路,所有的人都在挤,都想选择最好的公办教育,我们优质的公办教育不能满足需要,就造成不公平,因此要引导家长为孩子选择适宜的教育。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他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投入和成本,而这个成本不能仅仅是国家承担,也不仅仅是民办学前教育的办学者承担,应该跟家长共同承担。先有了一个合理的引导,再说入园贵这个事情是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这是我想说的第二点。
第三点我要说的就是,关于提到的某些幼儿园办学不规范,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的问题。其实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公办园,还是民办园,在大班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孩子流失,他去哪儿了?去到培训机构的学前班里面去了?还是去到小学附设的学前班里面去了?在这种状况下,我觉得对学前教育,对我们民办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来讲,在课程当中开设符合年龄发展需要的课程是必要的,是符合孩子发展规律的,也是帮助孩子顺利地过渡到小学学习很重要的一环。我们应该科学地去看待这个问题。如果家长有这样的需求,幼儿园又不能科学地给孩子提供相应的教育,是不是就造成学前教育资源的另外一种浪费?
第四、我们大多数人是需要普惠性教育的,我也愿意带头办普惠性幼儿园,但是我听到的是大家提供普惠性的教育,政府会给予或承诺给予相应的拨款补贴,但优惠政策在哪里呢?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了,这些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第二个三年计划如果是达到90%的比例,政府补贴继续不到位的话,民办幼儿园该怎么做下去?所以在这时候,我觉得应该追根究底,我想请我们的代表和委员更多地关注政府责任的落实。因为我也提提案,我一直提到说,我们应该明确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但到至今为止我们只说倾斜,没有明确说多少钱叫倾斜。而如果再投入不到位的话,民办学前教育在未来三年势必进入到一个很恶劣的环境中,一定会成本增加,减少投入,最后导致质量降低,而后恶性循环,这跟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是完全违背的,所以我觉得大家应该关注这个话题,我们的人大监督应该真的监督到实处。我的考虑也可能不全面,也可能有点偏激,请大家拍砖批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