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7点40分左右,深圳光明新区高级中学一名高三女生正在教室早读,被一名男同学持刀割伤颈部。女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流血过多,一直在ICU病房内,经抢救治疗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南方都市报2013年12月26日)
不可否认,如今的不少中学校园已不是一片净土,暴力事件时有所闻,但闹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地步,即便偶有发生,可能也仅局限于男同学之间。凶手为何对一名柔弱的女生如此残忍?答案却让笔者感到十分震惊。
据知情人透露,行凶的男同学一直喜欢该女生,仅仅因为此前表白时遭拒,就恶从胆边生,对自己的心上人痛下杀手。从预谋准备刀具杀人,到对女生“你还有没有遗言”的大声质问;从举刀刺向女生颈部,到迅速逃离现场,希望并放任女生死亡结果的发生。虽然该女生因抢救及时已脱险,但行凶的男同学主观恶性极大。因此,笔者认为,有可能他会被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追究刑责。
既然那么爱人家,却下得了毒手。像这样的残暴之徒,重判哪怕枪毙都是咎由自取,都不值得同情。这起因爱生恨并走向极端的个案发生后,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中学生早恋的话题,一时间又成为公众议论的热点。
早恋确实不利于学生的成长,甚至会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很多影响,笔者也不赞同。但人是有情感的,天性无法抹杀。记得德国大文豪歌德写过这么一句脍炙人口又耳熟能详的话: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中学生正值钟情和怀春的年纪,对异性产生好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只要他们能够正确处理自身的感情问题,就不应求全责备。
爱情是以互爱为前提的,应该尊重对方选择爱人的权利,在得不到爱时多在自已的身上找原因,不可因一厢情愿而强求。像那位行凶的男同学,以为自己很喜欢对方,便认定对方一定也很喜欢自己,在表白遭拒后,凶相毕露,认为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索性与对方共赴黄泉,这样就彻底拥有了对方。心理如此扭曲,跟他谈情说爱,哪个女生的脊梁骨不会发凉?文/郑智银
不可否认,如今的不少中学校园已不是一片净土,暴力事件时有所闻,但闹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地步,即便偶有发生,可能也仅局限于男同学之间。凶手为何对一名柔弱的女生如此残忍?答案却让笔者感到十分震惊。
据知情人透露,行凶的男同学一直喜欢该女生,仅仅因为此前表白时遭拒,就恶从胆边生,对自己的心上人痛下杀手。从预谋准备刀具杀人,到对女生“你还有没有遗言”的大声质问;从举刀刺向女生颈部,到迅速逃离现场,希望并放任女生死亡结果的发生。虽然该女生因抢救及时已脱险,但行凶的男同学主观恶性极大。因此,笔者认为,有可能他会被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追究刑责。
既然那么爱人家,却下得了毒手。像这样的残暴之徒,重判哪怕枪毙都是咎由自取,都不值得同情。这起因爱生恨并走向极端的个案发生后,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中学生早恋的话题,一时间又成为公众议论的热点。
早恋确实不利于学生的成长,甚至会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很多影响,笔者也不赞同。但人是有情感的,天性无法抹杀。记得德国大文豪歌德写过这么一句脍炙人口又耳熟能详的话: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中学生正值钟情和怀春的年纪,对异性产生好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只要他们能够正确处理自身的感情问题,就不应求全责备。
爱情是以互爱为前提的,应该尊重对方选择爱人的权利,在得不到爱时多在自已的身上找原因,不可因一厢情愿而强求。像那位行凶的男同学,以为自己很喜欢对方,便认定对方一定也很喜欢自己,在表白遭拒后,凶相毕露,认为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索性与对方共赴黄泉,这样就彻底拥有了对方。心理如此扭曲,跟他谈情说爱,哪个女生的脊梁骨不会发凉?文/郑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