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的冬天,在纽约市一个贫民居住区内的法庭上,正开庭审理着一个案子。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个年近6旬的老太太。她衣衫破旧,满面愁容。她因偷窃面包而被面包房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法官审问道:“被告,你确实偷了面包吗?”
老太太低着头“是的,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
法官又问:“你偷面包的动机,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两行泪水从她那饱经风霜的脸颊上流过。
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道:“肃静。下面宣布判决。”说着,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法官审问道:“被告,你确实偷了面包吗?”
老太太低着头“是的,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
法官又问:“你偷面包的动机,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两行泪水从她那饱经风霜的脸颊上流过。
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道:“肃静。下面宣布判决。”说着,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