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他的死将代表着舆论不再受到其他五毛的歪曲。
当年文强案,有人说这是民意强奸法律。
某钢琴男那处,也是说民意强奸法律。
呵呵,把民意和法律相对立,这个舆论的引导是相当的成功。不过我们也不是傻子,各个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总是在帮助某一部分人,比如,既得利益者,再比如,非弱者。
法律的作用是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总是拿法律的框框来限定人们的思想,这是不现实的。如果法律能作为一个无所不能的借口,那要道德做什么。况且法律条文本身就是漏洞频出,花钱雇好律师找好漏洞这就很容易为富人开脱,而穷人从来没这种机会。法律条文可能能被引用说,此案不需要判极刑,但是条文恐怕也能引用来说明,必须要判极刑。
有恶劣的社会影响,谁来判定?法院?或是那些塞钞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