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XXX:
您好! 桂平市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藐视国家法律法规, 要求业主按40元/平方缴纳水电、电讯、电视、宽带等安装费(4000-6000元/户不等),以每户收取4000元计算,单单现建的A、B两区近两千户业主开发商就公然违规收取费用达80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开发商强制收取业主“代办房产证、土地证、银行按揭费”5000元-7000元/户。不交这些费用的话,开发商就扣押业主的《购房合同》、不交房匙!
我们是桂平市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名门“世纪名门”小区的业主。2010年我们在该小区购买商品房,在买房之前因为没有听说商品房的水电开户费是包含入房价的问题,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在合同的末页另粘一张小小的“补充协议”,要求“交房时要求我们业主先按40元/平方缴纳水电、电讯、电视、宽带等安装费4000-6000元不等以及1000元的装修押金,才能领钥匙收房。”由于业主们的自我防范意识淡薄,在开发商的忽悠下,业主们最终签了补充合约条文。另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主动让售楼人员为业主代翻《购房合同》,售楼人员指定签写地方,有的空白地方和选项的不让填, 有的干脆让业主跳过几页阅读,严重干扰业主细看合同内容。变相操纵、忽悠了业主签订合同的意愿。而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和赔偿,合同上由原来的空白变成“X”代替。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开发商不得收取水电初装费。开发商购房合同页尾帖上一张“补充协议” ,注明向我们收取水电、电讯、电视、宽带费,不但公然气焰嚣张地违反法律法规榨取老百姓血汗,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约也与政府的政策相抵触,明显违反了国家政策。现在广西很多地方的楼市已经不再收取水、电、宽带安装费,而北海、钦州、防城港、桂林等地房地产开发商原先收取的水电安装费也已经清退完毕。可桂平市的房地产开发商却在这和谐社会中公然顶风作案,简直藐视国家法律法规。在这个关头,我们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党和政府是人民群众的主心骨。恳请您为我们主持公道!
衷心感谢!
桂平市“世纪名门”小区业主
2012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