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在潭江流域形成一个直辖于省府政治中心城市,这在当地建置史上是一种创新,也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产物。自此,广东省政府的各种政令、决策和措施等,可直接在江门市贯彻执行,形成政治上垂直关系,有利于地方治理,也为其他普通县的治理提供一种范例。当然,在****、社会动荡旧中国,要达到政治清明和享受政治平等是不可能的,但引入西方近代城市建置制度和管理模式,对于封建专制而言,毕竟是一种进步。
从这个意义上说,江门设市也是走向政治进步的一个表现。而在20年代,除了广州、汕头、江门、海口以外,另有佛山、九江、陈村、石龙、北海(今属广西)、梅菉先后成立过设市筹备处,但它们1928年都次第撤销,

江门市能维持到1930年与海口市同时被废去,亦显示江门市的政治、经济地位高于其他筹建市制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