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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伸张正义,矿务局大医院就这样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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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姐姐,是笑着走进医院的,因为她相信倘大医院对付一个脑垂体瘤手术应该是容易的,但没想到2011年1月16日走进医院,她就未能再出来,历经5个多月,带着怎样的遗憾离开了世界,我们却无从知晓。因为手术后即发生脑感染,从此就昏迷不醒,一直到6月22日去世。
    医院,麻木的医院,真的是救死扶伤吗?人已离去,留下一双儿女,医院却不想承担任何责任,复印病历时才发现,并未真实记录病人的术后情况。手术后,即高烧达40度,家属多次找医生,给的仅是退烧药和安痛定,直到病人昏迷不醒,测脑积液白细胞已高达3000多,医院才开始治疗。由于脑感染未得到及时治疗,侵蚀了整个大脑,导致延误了病人的生命。一个刚40岁出头的人就这样走了。从昏迷到离开,未说过一句话。
丑恶的医院,还一条人命!


1楼2011-06-23 18:1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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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1-06-25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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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3 17: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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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1-06-2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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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刑忍 (177楼)
        所谓配伍禁忌,是不能混合在一起使用。并不是不能在一个病人身上使用。另外药物中毒的洗胃时间是4-6小时之内
        配伍禁忌分理化配伍禁忌和药理配伍禁忌,理化禁忌指的是输液或肌注等一种以上的注射液在一起混合共用,它们有物理或化学的配伍禁忌,药理配伍禁忌是指输液、肌注、口服等用药方法使用一种以上的药物,它们之间产生药理学上的配伍禁忌!刘高潮使用的六种有配伍禁忌的药,请您看看我发上的图片,您说是不是配伍禁忌呢?至于洗胃时间您说是越早越好,还是越晚越好呢?
        


        4楼2011-06-2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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