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量与物质之间的作用关系
物质世界的底层逻辑是物质的存在和存在的运动过程,能量不是物质世界底层逻辑的存在,而是人在认识物质存在和存在运动过程中引申出来的一个次概念。
能量是一个抽象概念,能量是对一些具体能量形式的一种抽象,比如对热能,电能,核能,太阳能,风能,机械能等具体能量形式的一种抽象。就是说,物质是对具体物质存在形式的一种抽象概念,能量也是对具体能量形式的一种抽象概念。而抽象概念之间是不存在等价交换的,所以爱因斯坦的质能交换公式是一个错误的数学公式。
具体的能量形式都是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或表现出来的,所以,能量不是物质世界的底层逻辑的存在,能量是建立在物质之间关系上的存在,属于底层概念中的次概念,与物质存在的概念不在同一个认识层次上。
目前科学界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物质存在本身就自带能量,电子带有电能量,光子带有光能量等,这种认识具有片面性,因为具体的能量形式都是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中产生或表现出来的,比如热能是原子分子之间一种不规则的作用行为现象,比如只有粉尘在一定密度下发生相互作用才能产生爆炸能,比如核能,原子核破裂不是核能的表现,只有破裂后的碎片在连续不断的相互作用中才会产生核爆炸或核能,就像点火不是可燃物释放热能的表现,而是可燃物不断分解成的群原子与其他原子,比如与氧原子发生相互作用时才能产生热能。可以说,没有物质之间的作用就不会产生能量,能量不是某种物质本身存在的一种属性。
有一些人认为,动能就是能量,这种认识具有片面性,因为动能与能量是两个不同的物理含义,动能是指,运动物质本身存在的一种属性,而能量不属于属性的范畴,属于作用关系的范畴。
所谓光能,风能,水能等都是在与其他物质作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作用力或作用能力。而作用力或作用能力不属于能量的范畴,因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作用力是把能量产生的关系分解出来的一方,而能量是在实际作用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比如射出去的子弹,炮弹或导弹等,不能说这是子弹能,炮弹或导弹能,如果把运动的物质都认为是一种能量,或者通通归于什么运动力,惯性力等,这样就把能量的本质含义模糊了。所以光能,风能或水能都是一种非科学的模糊认识或大众性质的一般认识,或者是,可以在相互作用中产生能量的一种简单化的认识。
特别强调,光子,电子或质子都是一种物质的存在,它们都处在运动中,所以存在动量或动能,但是比如,光子的运动在没有作用其他物质时,只是存在作用力或撞击力的动能属性,只有在作用其他物质时才表现出来能量的问题即,光能。光能与风能,水能一样,只有作用其他物质才表现出来是一种能量问题。作用力与能量不是同一个物理含义。运动物质的动能属性或在撞击其他物质时出现的碰撞力或冲击力都不是能量的问题。
至于电子不是本身就带负电荷,质子不是本身就带正电荷。电子,质子都是转动粒子,转动体存在顺时针,逆时针转动,所谓正负电子或正反质子只是一些人把电子,质子相反转动方向的存在状态误认为是两种不同的粒子而已,也就是说,目前科学界还没有认识清楚微观粒子的具体运动问题,也从来没有区分清楚同一种粒子存在两种不同转动方向的形态或因此发生不同作用关系的问题。
另外,电子与质子之间不存在什么电磁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只有在群粒子之间发生,就是说,电磁相互作用只是群粒子之间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现象,个体粒子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电磁相互作用。
总之,能量是在物质之间的作用中产生出来的,不是物质或运动物质本来就存在的,能量产生的本质是物质之间传递动量或动能量的一种行为现象,也是微观粒子高旋转运动形式转换为高平运动形式的一种作用过程的表现。没有具体物质之间的作用就不能认识能量或不同能量形式的产生或转换的含义,物质之间的作用过程而不是物质本身存在才是认识能量或不同能量形式产生或存在的本质含义。
物质世界的底层逻辑是物质的存在和存在的运动过程,能量不是物质世界底层逻辑的存在,而是人在认识物质存在和存在运动过程中引申出来的一个次概念。
能量是一个抽象概念,能量是对一些具体能量形式的一种抽象,比如对热能,电能,核能,太阳能,风能,机械能等具体能量形式的一种抽象。就是说,物质是对具体物质存在形式的一种抽象概念,能量也是对具体能量形式的一种抽象概念。而抽象概念之间是不存在等价交换的,所以爱因斯坦的质能交换公式是一个错误的数学公式。
具体的能量形式都是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或表现出来的,所以,能量不是物质世界的底层逻辑的存在,能量是建立在物质之间关系上的存在,属于底层概念中的次概念,与物质存在的概念不在同一个认识层次上。
目前科学界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物质存在本身就自带能量,电子带有电能量,光子带有光能量等,这种认识具有片面性,因为具体的能量形式都是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中产生或表现出来的,比如热能是原子分子之间一种不规则的作用行为现象,比如只有粉尘在一定密度下发生相互作用才能产生爆炸能,比如核能,原子核破裂不是核能的表现,只有破裂后的碎片在连续不断的相互作用中才会产生核爆炸或核能,就像点火不是可燃物释放热能的表现,而是可燃物不断分解成的群原子与其他原子,比如与氧原子发生相互作用时才能产生热能。可以说,没有物质之间的作用就不会产生能量,能量不是某种物质本身存在的一种属性。
有一些人认为,动能就是能量,这种认识具有片面性,因为动能与能量是两个不同的物理含义,动能是指,运动物质本身存在的一种属性,而能量不属于属性的范畴,属于作用关系的范畴。
所谓光能,风能,水能等都是在与其他物质作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作用力或作用能力。而作用力或作用能力不属于能量的范畴,因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作用力是把能量产生的关系分解出来的一方,而能量是在实际作用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比如射出去的子弹,炮弹或导弹等,不能说这是子弹能,炮弹或导弹能,如果把运动的物质都认为是一种能量,或者通通归于什么运动力,惯性力等,这样就把能量的本质含义模糊了。所以光能,风能或水能都是一种非科学的模糊认识或大众性质的一般认识,或者是,可以在相互作用中产生能量的一种简单化的认识。
特别强调,光子,电子或质子都是一种物质的存在,它们都处在运动中,所以存在动量或动能,但是比如,光子的运动在没有作用其他物质时,只是存在作用力或撞击力的动能属性,只有在作用其他物质时才表现出来能量的问题即,光能。光能与风能,水能一样,只有作用其他物质才表现出来是一种能量问题。作用力与能量不是同一个物理含义。运动物质的动能属性或在撞击其他物质时出现的碰撞力或冲击力都不是能量的问题。
至于电子不是本身就带负电荷,质子不是本身就带正电荷。电子,质子都是转动粒子,转动体存在顺时针,逆时针转动,所谓正负电子或正反质子只是一些人把电子,质子相反转动方向的存在状态误认为是两种不同的粒子而已,也就是说,目前科学界还没有认识清楚微观粒子的具体运动问题,也从来没有区分清楚同一种粒子存在两种不同转动方向的形态或因此发生不同作用关系的问题。
另外,电子与质子之间不存在什么电磁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只有在群粒子之间发生,就是说,电磁相互作用只是群粒子之间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现象,个体粒子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电磁相互作用。
总之,能量是在物质之间的作用中产生出来的,不是物质或运动物质本来就存在的,能量产生的本质是物质之间传递动量或动能量的一种行为现象,也是微观粒子高旋转运动形式转换为高平运动形式的一种作用过程的表现。没有具体物质之间的作用就不能认识能量或不同能量形式的产生或转换的含义,物质之间的作用过程而不是物质本身存在才是认识能量或不同能量形式产生或存在的本质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