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山东省菏泽市的袁秀梅,当事人的妻子2025年7月,我老公与外村的村干部发生冲突,导致面部损伤、多处受伤,颈椎脊髓损伤,已做手术治疗,至今身体未恢复。报警后,派出所一直不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反而强行要求做“成伤机制”鉴定。2025年11月公安局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还有一份退卷涵,理由都是“损伤机制鉴定超出范围和能力”,直到2026年2月我打12345才拿到这份文书,送达严重违法。我只要求做伤情损伤程度鉴定,不做成伤机制、不做病理鉴定!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也是认定案件性质、追究打人者责任的关键依据。派出所混淆鉴定事项、程序违法、拖延办案,导致当事人至今得不到公正处理。我只求依法鉴定、公正办案,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