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美发行业的,2009年10月份从事的,在这个店里做到现在,今年3月2号转让给现在这个老板了,我没签合同,我向老板辞职,他同意我3月15号走,14号的时候他就把这件事扔管理员了(总店长),他说只能招聘到新员工了才能让我走,到了今天29号了,他还是这个答复,问他给我一个期限,他不肯给一个期限,我就有点火了,我说我现在要走,他又说“你要走,是你自己走”意思就不给我结算工资。。。还有就是,他说假如3月份没做满一个月,不给我们发底薪,请教那位专业人士,有经验的人,教授我一下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