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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对“怀疑论”的技术性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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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怀疑论的出发点是“印象论”,只有印象的堆砌,无法说明印象之间存在普遍的关联。但,这些如“我们的一切知识来自于经验”,以及“我们只有对对象的印象”这种“显而易见”的前提为何被我们认为是显而易见的,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认识论体系呢?是真的存在逻辑上不可反驳的必然性?还是因为他们只是显而易见以至于无法否认呢?
如果我们认为是后者,那么对于因果性,是否也存在这种“显而易见”的前提呢?这里我们介绍一种理论。通过定量描述的方式,探索普遍的因果律存在的可能性。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12-03 21:05回复
    首先是,存在性与关联性的基本理论,意在说明存在性与关联性并非先后,而是一个统一的起点。
    1存在的“呈现”即是相互作用
    “停车库里的火龙”:如果a≠b且ab之间不可能存在任何关联,那么b不可能存在于a的表象,a也不可能存在于b的表象,也就是说他们俩如果必不可能发生任何关联,就无法放在等式两边比较。即,存在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关联,当然,不一定是永恒不变且确定的因果联系。
    2我们首先说明了一切可以讨论的存在必须要能产生关联。那么存在与关联就不是附属概念,并不是说先有了可以讨论的存在,再有它们之间的关联,也不是反过来。而是可讨论的存在与关联是统一的。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12-03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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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2 09: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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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聊聊关于因果性的理论。
      事件测度
      1世界上所有的事件集是一个“不可列无限大”
      证明:
      首先,事件至少是“可列无限大”,假设一件由两个元素ab构成的事件,a,ab,aba,abab,ababa,ababab……,可以构成无限事件集,可以与自然数集n等势。
      在此基础上,这个事件集的所有子集,也是事件。那么这个集与2^n等势,根据集合理论,这是个不可数集。
      也就是说事件集至少可以与一个稠密连续的实数列等势。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12-03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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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普遍因果性理论:“在一条直线上选两个点,两个点重合的几率是多少?”
        休谟认为,两个事件ab被认为存在因果关系,是因为它们“恰好”在时间上先后发生,这种情况反复发生后,人们就会倾向于认为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将之称作一种“惯性”。
        但理性实践最忌讳的就是“只谈毒性,不谈剂量”,在无限事件集中,ab两件事先后发生,且重复的几率是多少呢?
        我们假设,事件集可以意一一映射在[0,1]直线上,“事件ab先后发生”为事件c,c的精度为dc,那么如果不存在普遍的因果性,事件c重合的几率不超过dc/1。现在当我们提高了c的精度(即描述事件的模型精度比如亚里士多德→伽利略→牛顿→爱因斯坦),那么dc就会变小,依旧,如果不存在普遍的因果性,那么随着对事件的精确孤立,因果性就会减弱。但是事实并非如此,随着模型的进步,因果性反而是越来越强的,理论的预测能力以及可靠性反而是在增强的。这就与我们开始时所认为的ab之间不存在一种普遍的联系相矛盾。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12-0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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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技术手段,本质上就像“芝诺的乌龟”
          从纯粹的逻辑上出发,推断出,阿喀琉斯不可能追上乌龟,射出的箭矢不可能运动。
          而这种回应就像“你睁开眼睛看看,在你证明期间,阿喀琉斯已经超过乌龟了!”,“你证你🐴呢,箭矢快射到我们头上了”。
          实践是逻辑的起点,存在的任何性质(关联性)与存在本身同一,是无法从纯粹的逻辑中得到的,因为存在本身也没有逻辑上的必然,存在就是存在。我们无法从纯粹的逻辑中得到运动可能,以及时间流动的性质,但是从现象的普遍特点+逻辑分析可以得到时间流逝,运动可能的判断。
          从纯粹的逻辑上讲,别说是因果性了,苹果为什么存在,可以证明吗?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12-03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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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12-0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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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有些怀疑论已经被解决了比如笛卡尔的恶魔怀疑论,知识论差不多解决了这个恶魔怀疑论或者缸中之脑。有的比如hume的是无法彻底解决的。当代哲学都开始用相关性回避因果性了,或者用弱因果性去解决。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5-12-03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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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怀疑论的出发点是“印象论”,只有印象的堆砌,无法说明印象之间存在普遍的关联。但,这些如“我们的一切知识来自于经验”,以及“我们只有对对象的印象”这种“显而易见”的前提为何被我们认为是显而易见的,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认识论体系呢?是真的存在逻辑上不可反驳的必然性?还是因为他们只是显而易见以至于无法否认呢?
                如果我们认为是后者,那么对于因果性,是否也存在这种“显而易见”的前提呢?这里我们介绍一种理论。通过定量描述的方式,探索普遍的因果律存在的可能性。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12-04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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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2 09: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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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怀疑论打败怀疑论?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12-04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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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思想讲解:首先说明“对象”与“作用”同等地位,讨论“无法作用的存在不可知”是一种幻相,这种不可知论不成立。
                    进一步,通过证明事件集至少与实轴上的点等势,将对“事件”的套路转化为实轴上点的关系。再通过几何概率表明,如果不存在普遍因果性,那么随着模型精度的提高,预测能力会显著下降,但事实却是相反的。以此说明可能存在的普遍因果性。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12-04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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