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名举报人明确要求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市监局未经其同意,擅自发送自行编辑的短信冒充执法文书(附图1)。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文书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必须经受送达人同意为前提 。合规的短信送达方式需提供含完整内容、加盖红章的文书链接,供当事人查阅下载 (附图2、3)。
2.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价格监管类只有“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且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才可以不予立案。而涉案的两家医院所涉及的价格违法行为并不属于免罚情行(附图4、5、6)。






2.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价格监管类只有“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且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才可以不予立案。而涉案的两家医院所涉及的价格违法行为并不属于免罚情行(附图4、5、6)。















